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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报】陈金钊:中国法理学及其贡献

    发稿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734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方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金钊在2019年第7期《学习与探索》发表文章指出,在西法东渐过程中出现的中国法理学,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独立学科,在研究风格上属于统合法学,而主要内容是政治法理学。在过去的七十年中,中国法理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其社会贡献主要在于:从不同的角度为法治正名,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法治之理及法治话语的建构奠定了知识论基础;促进了民主、自由、公正、平等、人权等法律价值的传播;权利本位观念的引入,促进了权利体系的形成。中国法理学的学术贡献在于:运用整体、整合思维模式成就了统合法理学的出现,文化观念的引入是对法本质的多角度探索,引入法律方法论对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正是中国发展法理学的大好时机。只是我们需要注意到,当下的中国法理学面对的中国自身的独特问题与国际法理学界面对的共同问题相叠加,更使得期盼在方法论上有一个最大公约数的共识这一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更多的法理学者采取的是为我所用的综合性进路,这或许是学术后发群体必然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优势。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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