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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何勤华:华政的故事(四十五)——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一个侧影

    发稿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353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华政的成长:《法学》的创刊(下)

    《华东政法学报》编辑部的负责人是徐盼秋、曹漫之和潘念之三人的结论,可以从以下信息中得到印证:在1957年《法学》第1期的封三中,刊登了《法学》双月刊的编辑委员会,共11人:王文昇,王绎亭,方行,刘焕文,李树棠,洪文澜,徐盼秋,曹漫之,杨峰,杨兆龙,潘念之;主编:曹漫之;副主编:洪文澜、潘念之。从这个名单中,可以看到,编辑委员会主要是华政各个教研室(学科)的负责人,以及上海地区的著名法学家。而主编,则是学校研究处的处长曹漫之。顺便说一句,这个名单,在《法学》第1期出现后,之后各期再也没有出现过。

    上述主编、副主编中,曹漫之后面我们会专门介绍。洪文澜,民国时期上海地区著名刑法学家、民法学家。1952年华政筹建时,本来他也在被推荐来华政任教的名单之中,但也是因为其“旧法人员”的背景,最终没能进来,与杨兆龙、孙晓楼等一样,仍然留在了复旦大学,改教其他课程。此次,《法学》编辑委员会组建,他就作为上海法学会方面的代表,参与了《法学》杂志社的领导工作。

    而潘念之(1902-1988年),则更加有名。他出生在浙江省新昌县。1924年成为中共党员,主编《火曜》周刊。19263月,任国民党浙江省党部组织部长,兼任中共党团书记。1928年,遭国民党通缉逃亡日本,就学于东京明治大学法学部。1929年回国,在上海一面进行反蒋民主活动,一面从事著述翻译。抗战胜利后,在上海从事中共上层统战工作,同时在上海中华工商专科学校和上海法学院任教。新中国建立后,潘念之出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等职。1953年,受开除党籍的错误处分,调入华政工作,主要从事文字和编辑工作。19793月获得平反,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1982年后任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曾与中国法学界元老张友渔共同主编了1984年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

    《华东政法学报》更名《法学》后,隶属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即由上海法学会、华东政法学院共同编辑、出版。《法学》从19566月创办,19572月更名,改为双月刊,到1958年第1期开始又改为月刊,再到19589月,一共出版了18期,为20世纪50年代上海乃至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被撤销时,《法学》月刊第9期的发行量已经达到了15400份,作为一本学术刊物,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数字。在这18期中,《法学》刊登了上海及全国法学工作者撰写的近300篇论文和文章,其中相当一批是在当时引领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在现在仍然保持先进性的好文章。如杨兆龙的“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黄道的“略论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张光博的“关于‘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意义”,等等,都是新中国前期法学研究中的佳作。

    非常遗憾的是,这么一份优秀的法学刊物,到195810月就被停办了。真的是令人痛惜!在她被停办之前,没有任何征兆。在1958年第9期(即最后一期)的“编后记”中,编辑部还提出了5点总结和工作计划,其中第4点、第5点明确说:“我们欢迎根据这些(中央)会议精神来总结各地各项具体工作,讨论各个具体问题的稿件。”“政法工作如何适应这一新形势(‘大跃进’带来的以成立人民公社为核心的农村发展)、新要求,请大家进行一些实际的研究。本刊欢迎这方面的稿件。”这说明,在出版《法学》第9期的时候,编辑部的领导和老师还不知道《法学》到下一期就要停办了。虽然,上级要求华政和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上海历史研究所合并的事情,在19586月华政党委的会议上就已经传达、讨论过,但《法学》被停办,这是当时的编辑部所始料未及的。

    我们从华政档案馆所保留的文献中,看到了一份《法学》编辑部于195926日,写给雷经天院长的报告,上面称:经过几个月的清理,现在已经将各项工作处理完毕,可以结束了。涉及的问题有,对外,退还读者的各项订刊款项;对读者来函询问《法学》为什么停刊,编辑部除了随函随复之外,还拟于本月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启示,正式说明停刊的情况。关于编辑部所保存的印刷用纸、图书文献资料、办公用品以及《法学》的合订本,移交(赠送)给上海法学会。而不成套的部分单本杂志,则拟出售给旧货回收站。看了这些,心里唏嘘不已,真的非常悲伤。

    当然,现在回过头来看的话,19588月华东政法学院的撤销,与《法学》的停办,是当时政治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从近的原因来说,就是华政的撤销和上海社科院的成立。既然华政不复存在,作为华政学报的《法学》也不可能再办下去。另一方面,从远的原因来看,1958年“大跃进”,极大地否定了法和法治的意义。既然法律不再需要,那么培养法律人才的政法学院也不再重要了。正是这样一种法律虚无主义,导致了19588月华政的撤销,也导致了19594月至6月司法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的相继撤销。因此,《法学》195810月的停办,只是国家法治发展曲折道路上的一个音符而已。

    (来源于《法制日报》,09版,202004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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