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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冷霞:普通法世界的缔造者——布莱克斯通

    发稿时间:2020-03-13浏览次数:895

       

    冷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文明史研究院研究员)

     

    普通法的重要时刻

    当威廉·布莱克斯通于17531025日走上牛津大学的讲台讲授英国法时,他忐忑不安、疑虑重重,唯恐因为自己教学计划的“粗陋、欠考虑或者这一教学计划执行上的蹩脚、肤浅”而有损于英国法的研究。以如此谦卑的姿态站在讲台上的布莱克斯通绝对无法料到,他的英国法讲座不仅成为其人生的转折点,也成为普通法历史上的重要时刻。

    在此之前,布莱克斯通的人生一度陷入了低谷。虽然曾因出众的文学天赋而年少成名,但在伦敦作为律师执业的七年却未能给他带来法律事业的成功。他默默无闻、案源稀少,虽欲转战大学讲台,却因坚持个人政治立场的独立而与心仪的牛津大学民法教职失之交臂。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布莱克斯通才独辟蹊径,试图通过在牛津大学开设英国法系列讲座的方法来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

    讲座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以讲座讲稿为基础于17651769年间相继出版的4卷本《英国法释义》更是蜚声海内外。布莱克斯通由此功成名就。1758年,他以全票当选为英国第一个普通法讲座——瓦伊那讲座的教授。1761年,布莱克斯通当选议员,并成为皇家大律师。1770年,他成为英格兰高等民事法院法官。

    普通法的除魅者

    布莱克斯通的成功绝非偶然。在他的时代,大英帝国的崛起、近代政治制度的奠基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都对英国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布莱克斯通抓住了历史机遇,成为时势造就的英雄。

    在此以前,普通法虽然扎根于英国人的日常生活,但是艰涩的法律法语、繁琐的法律程序、混乱的法律体系以及封闭的法律教育使得大多数人的生活与法律相当隔膜。布莱克斯通的成就在于通过优雅的表达、明晰的体系以及自然法理论的应用重新开启普通法通往普罗大众的大门,赋予这片干涸贫瘠的领域以新生命。

    《英国法释义》充分展露了布莱克斯通的语言功底和文字天赋。不同于当时法律著作常见的晦涩难懂的文风,该书首次使用清晰易懂的语言向世人展现了普通法的概貌。优雅、流畅、清晰、简明的文字风格,使该书成为对于普通法最为清晰真实的表达。有史以来第一次,神秘的王国法律成为普通民众也可以阅读并且理解的对象。因此,《英国法释义》对于英国法的意义,堪比16世纪将《圣经》从拉丁文翻译为世俗语言的马丁·路德对宗教的贡献。

    除了明晰的文字风格,布莱克斯通的贡献还在于实现了普通法的体系化。判例法传统使得普通法的体系杂乱无章。罗马法的学习经历使其掌握了实现法律体系化的工具。《英国法释义》一书正是他对庞大杂乱的普通法进行系统化整理的结果。他效法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将英国法分为人的权利、物的权利、对私人的不法行为以及公共不法行为四卷。正是通过以类似于德国法律科学的那种体系性和逻辑性的方式对普通法的基本制度原则进行抽象总结,布莱克斯通赋予普通法一种理性化的、清晰连贯的结构框架,使其成为有价值的学术研究对象,可以在大学里进行教授和研究。

    正是基于向法律职业群体外的业余人士实施法律教育的理念,布莱克斯通才能赋予普通法以全新的面貌。人们评价说,“布莱克斯通是赋予普通法以科学风格的第一人。他构建起普通法的骨架、赋予其生命血肉;他拥抱了冷冰冰的制定法,经其触碰,普通法变得年轻、健康和美丽。”即便是边沁——布莱克斯通最为坚定激烈的批评者,也不得不称赞说,“他以学者和绅士的语言来教授法律……将其从布满灰尘和蛛网的办公室中清理出来,他以来自科学的真正宝库的那种精确性来丰富她,以古典学识打扮装饰她,赋予其隐喻和暗示,并使其海外留名”。

    普通法世界的缔造

    事实上,边沁的评价过于轻描淡写。作为英语世界中最富影响力的法律书籍,《英国法释义》被传播至大英帝国广袤的海外殖民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构成了这些国家法律的基础。以美国为例,17711772年间,在费城出版的1400套美国首版迅速告罄,第2版很快出版。至1900年,该书在美国已经出版了100版。《英国法释义》不仅是美国的建国者们构思《独立宣言》《美国联邦宪法》以及美国早期法律的蓝图,也是美国早期最流行的法律教科书。在19世纪中叶之前,该书是任何一位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或希望对法律有所了解的美国人的必备书。正如霍兹沃斯所言,“如果《英国法释义》未曾在那个时代完成,美国和其他英语国家是否还会如此普遍地采用普通法是非常令人怀疑的。”

    (来源于《法制日报》,2020311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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