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华政的成长:师资的充实(上)
应该说,民国时期,中国法学教育的力量,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如当时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教务长盛振为,最后一任法学院院长杨兆龙,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浩培,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高一涵,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道邻,担任东京审判大法官的梅汝璈和检察官的向哲濬,检察官首席顾问倪征燠,以及法官秘书杨寿林和检察官秘书裘昭恒,当时在上海各大学中任教的如丁元普、周鲠生、陆鼎揆、丘汉平、胡长清、陈文彬、孙晓楼、王造时、方行、李良、田光、田任平、江庸、朱鸿达、刘焕文、李继成、李树棠、俞承修、洪文澜、张鸿鼎、彭成清、杨廷福、郑斌、卢伯明、吴绂征(吴祥麟)、孙祖基、彭时、薛笃弼、韩述之、韩学章、魏文翰、罗家衡、顾维熊,南京大学教授吴学义等。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未能入华政工作。
因此,华东政法学院建立后,师资力量还是比较弱,所以校领导全力所抓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进一步扩大教师招聘的范围,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此时,学校逐步改变了从华东地区直属机关中选择一部分干部来充实师资的做法,而是专门从上海乃至全国各大高校中吸引比较专业的人才。在这方面,原来在华东地区各法律院系中就读、后转入华政的毕业生成为了主体,而中国人民大学也为华政输送了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如于占济、韩来璧等。
1953年2月28日,孙文海、王群、廖开铨、王惠珍、王贞韶、奚玉龙等17名1952届政法系毕业生被分配至华政。而到了1953年8月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人事局,一下从华东政法学院以及其他大学的毕业生中分配给了华政20名老师,其中一些老师后来就成为了华政的骨干教师,如程辑雍、宣冬玲、陆锦碧、郑克强、卢莹辉、李宗兴等。
之后,1953年12月23日,通过中央高等教育部学校人事司,给华政分配了三位高水平师资,他们是齐乃宽、叶孝信和王召棠。这三位老师都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的研究生,在当时属于最高学历的老师了。因王召棠老师后有专文介绍,这里,我们只说齐乃宽和叶孝信两位老师。
齐乃宽(1925年—2007年),1949年4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底调入华东政法学院,入法理学教研室工作。1958年华政解散、上海社会科学院建立后,转入上海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工作。1963年华政第一次复校后,他回到了华政政法学院工作。1972年华政第二次解散后,齐乃宽到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1979年9月他调入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任法学所宪法研究室副主任、主任。1984年12月起担任法学所所长。2007年5月去世。
齐乃宽长期兼任着华政的法理课(华政79级学生林燕萍回忆说,齐老师的课讲得非常好),对华政的学术发展也非常关心。因为齐乃宽曾长期住在华政长宁校区东风楼后面36号,因此笔者在读华政研究生(1981年—1984年)期间,经常去他家里请教学习方面的疑惑和问题。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笔者在日本东京大学法学部进修期间,当时住在后乐寮(中日友好会馆)。有一次齐乃宽老师随上海市访日代表团来东京参观考察时,还特地抽出半天时间赶来后乐寮看望笔者,让笔者非常感动。现愿以此小文纪念齐老师在天之灵。
叶孝信,1927年10月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理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转入华政工作后,主要从事法理学及法律史学教学。1958年华东政法学院解散、上海社会科学院建立后,转入上海社科院工作。1963年华政第一次复校时,叶老师回到了华政。1972年调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后转法律系,任法律系教授,系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委员。
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时,由于“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中,华政老师中发生了一些因政治见解、派别纷争等原因所造成的矛盾,叶孝信老师没有回到华政工作,留在了复旦大学法律系任教。但他对华政法律史学科的发展,仍然给予了经常性的关爱和照顾。现在叶老师虽然年事已高,但他仍然接受了笔者的采访。2018年11月3日,笔者在叶老师的寓所,地处松江区大学城站边上的三湘世纪花园的家里,和老师愉快地交流了一个多小时。虽然,叶老师现在的听力不太好,但在师母孙浣敬老师的帮助下,以及借助纸笔等,老师还是顺畅地回答了笔者的20多个问题,让我非常感动。
(来源于《法制日报》,2020年02月25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