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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放日报】阙天舒、吴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发力全面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发稿时间:2020-02-18浏览次数:366


    阙天舒、吴杰(华东政法大学)

    疫情防控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国家治理行为,不仅涉及公共医疗卫生体系,还需要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物资生产,甚至国际组织等多方力量的参与。面对庞大的系统调度、工作统筹,只有以法律为依据,才能避免出现无序,才能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仅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蕴含积极的人文关怀,这在某种程度上为疫情防控工作确立了较高的治理标准。疫情暴发以来,一些地方出现封道封路、非法扣留物资、商家哄抬物价、民众散布谣言及拒不配合治疗等现象。值此关键时期,果断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将有利于稳定疫情、稳定形势。

    依法进行疫情防控,前提是民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方面,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的宣传,做好基层普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内容、多种渠道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及时提供法律救济,有效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促使公众支持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就是一场和平年代的战争,是一次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极大考验。全面依法治国正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的制胜关键之一。下一步,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例如,拓展立法深度。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防控方面,可考虑修订紧急状态法,特殊事件要特殊对待、特殊处理。在医护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可组织各医疗机构制订工作场所暴力预防计划,建立“医闹”信息共享机制与“医闹”清退制度;还可考虑修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医闹”与医保使用资格挂钩。同时,及时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一切野生动物非法食用、贸易行为。

    又如,加大司法惩治力度。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公示瞒报疫情人员、囤货居奇商家的案情,配合案情解说,加强警示教育,达到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效果。

    (来源于《解放日报》,09 | 思想周刊/观点,20202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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