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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晨报-周到】2月9日后需隔离没法远程上班,可否让职工休年假?专家:经协商可休年假!

    发稿时间:2020-02-14浏览次数:565

     

    按照市府通知的规定,29日后企业可以复工,但由于外地返沪职工仍然需要隔离,符合条件的职工才能正常上班,因此这两天有不少网友上网咨询,询问单位要他们隔离期间使用年休假,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获悉网友提出质疑后,周到、新闻晨报记者就此专门咨询劳动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李凌云。李凌云认为,按照人社部等部门27日下发的意见规定,企业经与职工协商,可以让职工在29日后需隔离没法远程上班的员工休年假。

    网友无忧无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询问,他是29日从江西返沪的,返沪前他发微信告知公司,打算210日正常到岗上班,得到公司相关领导允许后回到上海,但210日去公司上班时,公司通知他需要按照规定隔离14日,因此这些天他只能在家休息,等待安排。211日公司又通过微信通知他,隔离的这段时间作为年休假处理。他觉得公司的做法无根无据,隔离期间应该作为正常出勤,照发工资,同时不能扣除年假。

    网友无忧无虑发出此微信后,得到很多网友的赞许,网友们都认为,隔离是国家的规定,自然应该看作正常上班,作为年休假休假不妥。

    据记者查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于网友的质疑,李凌云解释,人社部等三部门于27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意见》明确,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根据该意见的规定,有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隔离职工在家上班。如果隔离职工的岗位性质不适合远程办公,或者隔离职工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不能在家完成工作的,只能在家休息。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行规定的福利假,或将以后的双休日提前至隔离期使用等。”

    由于每位职工情况存在差异,年休假天数、返乡地点等都不同,因此隔离期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为此,李凌云认为,企业应该事先与隔离员工进行沟通,对于隔离期作出具体安排,特别是在年休假天数不足的情况下,要明确剩余的隔离期该如何安排。如果企业事先约定不明确,事后容易与职工产生矛盾纠纷。

    (来源于新闻晨报-周到,20202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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