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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法学院举办2019年“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研讨会

    发稿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183

    124日下午,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办的“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研讨会在松江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由经济法学院伍坚副院长主持,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钱玉林、党委书记张毅先后进行学院研究生培养现状的会议报告,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发展规划处处长杨忠孝以及经济法学院社会法导师组组长田思路、锦天城(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峰、黄华标参与研讨并致辞。会议旨在通过讨论现阶段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致力探索提高研究生人才质量的培养方案。


    会上,钱玉林首先就学校、研究生教育院等对经济法学院工作的支持表示了感谢,他表示育人是高校的第一要务,是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学院在博士生“申请审核制”试点方面会认真对待、做出成绩,形成全校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并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开展环节、评价机制、制度措施、导师素养等方面入手,对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张毅强调,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高校到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为谁培养”的指示,把党的精神落实到学生工作上。从制度上,要发现并解决研究生培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在工作方法上,导师要做到立德树人,为国家培养出品学兼优的接班人;在工作机制上,要做好内部协调和衔接,预防学生重大心理事故发生;在资源配置上,拟改建东风楼为加强导师和研究生交流提供良好的环境等。

    张明军从“如何写一篇高质量的学位论文”为切入点,要求各位导师严格把控包括“方法论关、基础理论关、写作关、论文质量关、学术道德关”五大关口。面对新时代下研究生教育培养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维护则是提高培养质量、做好培养管理工作的基础,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博士生培养环节的管理,落实导师培养责任制。


    洪冬英表示,人才培养是高校的五大基本功能之一,她强调导师要立德树人,多了解国家及学校针对导师工作的规章制度。要求导师改掉随意停课、随意换课、随意请其他老师代课等不良习惯,学硕研究生和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当有所区别,希望导师根据其差异加以引导。


    杨忠孝认为,研究生教育要心存信仰与敬畏、做好传承与创新,把握当代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和获得感,提升教学效果。进一步开阔思路,拓展途径,扩大范围,经济法学院研究生质量培养需要改革、发展、再出发,培养专业精英和社会中坚。田思路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社会法专业的工作情况,包括举办了“比较社会法”论坛等。并表示在培养工作中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真正从研究生、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和未来需求出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丁峰、黄华标两位律师分别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对经济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表达了看法和希冀。


    全体经济法学院教职工出席会议,并分别结合自己在一线的教学、管理经验,从学生身心健康、日常学习、学位论文、就业形势等多方面对如何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发表了见解。


    本次“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研讨会的成功召开,为深切关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领导、老师们提供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契机与平台。经济法学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而不懈努力。(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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