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刘宪权教授应科研处之邀在长宁校区小礼堂主讲复校4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责任演变的昨天、今天、明天”。讲座由科研处副处长卢勤忠教授主持,300多名来自不同学院的师生到场聆听。
刘宪权表示人工智能是第四次工业革命;围绕人工智能三分法,分别介绍了三种人工智能的区分标志;重点探讨了人工智能对刑事责任的重大影响。
刘宪权提出,人工智能不是一般的技术改革或者技术创新问题,而是第四次工业革命。从蒸汽机、发电机到计算机网络,三次工业革命给时代带来了巨变,因此我们对即将到来的人工智能时代不能轻轻带过,而要有相当的心理准备迎接这场革命。
刘宪权提出普通机器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三种分类,并详细讲解了区分标准。普通机器人和弱人工智能的界限是否具有深度学习能力,有则是弱人工智能,没有则是普通机器人;强、弱人工智能的界限是在编程之外是否具有独立的意志和意识。我国已经把人工智能发展作为国家战略,掌握人工智能技术才能占领未来科学的制高点。我国目前类脑工程研究、神经科学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所产生的效益是无法估量的。他预测,强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是历史必然趋势,是无法阻挡的。
刘宪权讲述了人工智能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并对一些反对观点进行了回应。他分别以许霆案和无人驾驶汽车为例,提出普通机器人与一般机器的区别在于前者已经具有了“人”才会具有的识别功能,这体现出了逐步替代的趋势。目前我们正处于弱人工智能时代,虽然人工智能还不是刑事责任主体,但是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责任的分担和转移是必要和值得研究的,大量问题需要立法先行。刘宪权指出,在即将到来的强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会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其中刑罚设置、独立意志判断等都需要我们重视和研究。
在提问交流环节,多名学生就人工智能与工具关系、刑罚平等适用等向刘宪权请教,并展开热烈讨论。卢勤忠总结了讲座主要内容,并就刘宪权对人工智能的研究热情和研究深度表达由衷钦佩与赞赏。讲座结束以后,礼堂内掌声经久不息,刘宪权以风趣的语言、严谨的态度带领学生全面和深入了解了人工智能时代,也对学生展开更多研究寄予期望。
来源|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