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我校与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暨捐赠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黄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辉,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主任汪智豪、执行主任王徐苗、主任助理徐静,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陈赛金,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等出席仪式。会议由陈赛金主持。
叶青与汪智豪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和捐赠协议,双方将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奖教金设立、教学与学术研究、大学生社团活动、民族工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上海翰鸿律所将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持学校事业发展,推进合作项目落地。


汪智豪介绍了律所发展现状和此次与学校合作的初心,回忆起当年求学点滴和老师们的关心帮助,他表达了对母校的感恩之心和真切怀念,希望能通过合作与捐赠,尽华政学子之心,携手母校共谋发展,也相信双方一定能实现合作共赢美好目标。


刘辉在会谈中指出,上海翰鸿律所作为一家深具潜力、发展势头良好的年轻律所,虽处在创业发展期,但依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这种回馈母校、心系师生的情怀和精神非常令人感动和钦佩,也体现了一家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胸怀和眼界,希望并祝愿双方合作能结出硕果。

叶青对上海翰鸿律所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上海翰鸿律所及汪智豪不忘初心、情牵母校的的情怀表示赞许和自豪,更为律所在初创阶段助力学校发展、慷慨解囊的捐赠表示感动和感谢。他表示,此次合作项目有高度有深度,契合学校当下发展需要,双方在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务人才培养、大学生社团和民族工作等领域内的合作项目要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做出成果,相信双方在彼此信任和共同努力的基础上一定能携手前行,共同发展。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如今翰鸿律所秉承“服务专业化、产品可视化”理念,正转型成为一家以商事服务为主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
在学校复校40周年之际,我校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不断拓展深化,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的对外合作交流模式,此次我校与上海翰鸿律所同时签署合作协议与捐赠协议,助力学校发展,积极发挥社会服务影响力,也是和律师事务所合作的新路径和新探索。

来源|社会协同合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