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全国第二届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学术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举行。来自上海市委办公厅、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八家实务机关单位领导专家及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副校长张明军出席会议。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及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郭为禄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正走在高速发展轨道上,越来越成为党内法规理论和实务界不可忽视的力量。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与本次会议主题十分吻合。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依托。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最大的“中国特色”,这决定了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将对中国整体现代化进程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可能成为中国国际法治竞争力或治理竞争力的最重要来源之一。作为高校,要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上精准站位,推动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张明军从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外交流和咨政服务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心建设情况,并对未来党内法规基础理论建设提出了希望。当前党内法规发展呈现红红火火的态势,但对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对理论和实践的现实需要,党内法规的发展还任重道远。中心要继续对标中央和地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需求,不断加强党内法规理论和对策研究,努力搭建理论界与实务界沟通对话平台,为上海市乃至全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添砖加瓦。

开幕式上,北京市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王勇和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分别致辞。


此次会议分为主旨演讲和主题发言两个部分。主旨演讲由中心常务副主任章志远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祝捷,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爱民,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刚凌,以及王勇、肖金明分布围绕“党规在国家法治体系中的定位”“党内法规学科化的争论及再思”“党规之政治制度建设”等进行了主旨演讲。

主题发言第一单元由祝捷主持。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类型化研究”“陕甘宁边区党内法规建设的历程与经验”“党内法治与‘合理执政’的理论构建”等题目展开热烈讨论。
主题发言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主持。中心研究员闫映全作了“论政审的法治化构建:一种党政融合下的行政法治视角”的主题汇报。闫映全认为,我国公务员政审制度的现行法律规范存在对象范围不清、实体标准模糊、行政法治色彩淡薄的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因为政审需要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但我国公务员制度特色和政审政治属性决定了政审法治化过程不能单纯考虑传统行政法治要求,而应当构建一种党政融合下的新型行政法治观,并以此为指导,明确政审主体与权限、对象与事项、方式与程序及救济途径。

中心研究员马迅作了“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主题汇报。马迅认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本框架是体系建设的前提性问题,事关体系建设具体举措实施效果。从中央发布的权威文件和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文本中,可以提炼出参照党章、“5+1”、“1+4”和“1+2”等几种体系建构模式。从学界相关讨论中也可以总结出党规渊源说、法律部门说、党规关系说、法治运行说等几种体系建构思路。纵观现有体系框架建构诸方案的优劣得失,理想型体系框架的设计仍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的重要使命。

本次会议聚焦党内法规基础理论,邀请实务界及理论界专家,从不同视角探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与会专家充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会议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研究走向深入,扩大中心在全国党内法规领域的影响力。
来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