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我校硕士生导师、上海市晨光学者姚明斌副教授在松江校区明法楼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七讲,主题是“偷来的玉米能买吗?——谈谈民法的理念与技术”。

姚明斌以一张网络热图为切入点,以提问的方式进行授课。他提出“甲的玉米被乙偷了,乙卖给了丙,甲有权找丙要回玉米吗?”“甲的玉米被乙偷了,丙向乙购买了玉米,甲找到丙说玉米是乙偷他的,此时丙应当向甲返还玉米吗?”等系列问题,邀请在场同学谈谈对此问题的认识并作出判断。他根据同学的认识指出,作为法科大学生,不能单凭直觉感性地作出结论,而应该回到法条,在深入分析条文构成要件,努力寻求法律效果的基础上实现法条的精细适用。姚明斌结合案例,引出《物权法》第34条,详细阐释了该法条的基本结构。

姚明斌结合六组案型、17个案例,围绕“丙对乙的玉米是偷的是否知情”“丙对乙说玉米是自己的说法是否有合理的信赖基础”“玉米在乙的手里是不是基于甲的主动意愿”“丙有没有取得玉米的占有”“丙购买玉米是否以合理的价格”和“丙是否付清了货款”六个重要因素展开详细分析,并最终回到《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第107条的具体适用。他告诫同学思考时不要逃避抽象的价值观,法律问题的理由往往比结论更为重要,法科生应当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注重通过微观具象的技术细节去实现宏观抽象的价值理念。
他以一组思考案例题作为课程结尾,启发同学进一步延伸思考。姚明斌的讲述由浅入深,层层递进,语言生动幽默,注重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有效提升了同学的学习兴趣。他精彩生动的讲授赢得了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法治中国”系列课程是我校思政精品选修课,邀请法学大咖为学生进行精彩授课,着力构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同心圆,强化法科学生的精神追求和价值遵循。课程以德法兼修、同向同行的课程思政理念持续推进,有效提升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