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晚,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凤元教授在我校明法楼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六讲,主题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

刘凤元围绕金融创新概念、促进金融创新因素、金融创新相关理论、金融创新类型以及金融创新作用等展开论述,在理论论述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来发生在我国金融界的一系列重大金融业务创新实践进行讲解。
刘凤元指出,金融创新的定义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微观金融创新和宏观金融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指的是近二三十年来,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放松金融管制后引起的创新。他指出,近几年我国逐步放松对金融领域的管制,伴随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带来了重大的社会生活变革,对传统金融行业产生了极大冲击。

刘凤元阐述了促进金融创新的几大因素。在他看来,全球化趋势、市场波动加剧、监管和规避税收、降低交易成本和技术进步等催生了金融领域的创新举措。
刘凤元介绍了金融创新的相关理论与金融创新的几大类型。他认为,金融创新具有双面性。一方面,它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均有积极影响,能促进金融制度结构变化,推动区域货币一体化。另一方面,金融创新会削弱货币政策运行效率,降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他提出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不可分割,金融管制刺激了金融创新的产生,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金融创新促使金融管制进行调整。
刘凤元的课程结合真实案例,聚焦前沿问题,以风趣的语言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作了生动形象的讲授,使同学对金融创新与我国金融监管实践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法治中国”系列课程为我校思政精品选修课,由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赵庆寺教授主持,邀请学界和业界“大咖”倾情讲授,以专题讲述的方式开展,聚焦法学前沿问题,让思政课程能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让课程思政的“活水”真正涌入学生心田。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