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我校刑法学博士曹化应邀在松江校区明珠楼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形势政策课第四讲)。本次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花勇副教授主持,主题是“聚焦检察司法,弘扬法治精神”。

曹化以十八届、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背景,引出“法治”的重要性。
曹化介绍了法的构成体系,以“什么是法”“什么是法治”两个问题为切入口,指出法是断曲直的规则、明是非的标准,法治指依法而治,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曹化深入阐述了法的构成体系以及我国的法律体系、法律渊源、宪法的作用和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在帮助学生理解法与法治的基础上,曹化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和检察官的职责范围。他指出,检察机关的工作大体分为五部分,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公益诉讼和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他重点阐述了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理念的发展。曹化结合现实案例,指出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检查理念应当随之更新,一要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要要实现多赢双赢共赢,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加强检察建议刚性。
课程结束后,曹化与在场学生进行交流互动,加深了学生对检察院职能、检察官职业以及法治精神的理解。
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学界大咖、一线法律实务工作者等优秀师资,专门开设了“法治中国”课程。课程分别以思政课选修课、形势政策课专题形式开设,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国法治实践等内容展开,授课方式注重师生的互动讨论,有效加强了我校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养,提升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