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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四位教授入选上海市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

    发稿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347

    近期,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我校副校长陈晶莹教授,法律学院沈福俊教授、章志远教授,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入选非常任委员。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市政府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市政府作出有关行政复议决定提供审议意见;参与研究本市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改进和完善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提供咨询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由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担任;非常任委员从法学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内熟悉法律工作的人员中遴选。

    近年来,我校已先后有多位教授被聘任为市委法律顾问、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市纪委监委法律顾问。我校法学专家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咨询决策服务工作直接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我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提升上海法治竞争力中的贡献度和认可度。

    来源|党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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