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政要闻

  •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冈田正则来校讲学

    发稿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271

     922日,由科研处、行政法学科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中国进路研究创新团队主办,童之伟教授、江利红教授主持,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冈田正则教授主讲的法学东方明珠论坛第七讲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举办。


    冈田正则介绍了行政诉讼发展的历史脉络、日本司法制度至今的变革路程。日本1990年开始司法体制改革,行政诉讼是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非常最重要的一环。日本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发挥纠正行政的错误、救济公民权利的目的。早期的日本宪章中规定了日本应该设置行政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审判。但在法院应如何设置问题上,日本在德国法和法国法中进行选择,最后选择模仿法国的“行政处分”来作为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区分的标准。整体上,日本的法律移植开始从最早的效仿法国法转向德国法。

    随着进一步谈到行政诉讼不断被完善,冈田正则指出,从一开始的行政权纠正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行政诉讼救济范围的逐步扩大、审理过程的完善、整个流程更加便于当事人推进和救济制度的完备。其中为了使原告的适格灵活化,在92项中规定了“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的解释基准。对比之前是限制解释,现在规定解释标准,需要考虑各种因素解释,所以使得原告资格扩大。要求在解释时应考虑利益的内容、性质、侵害状态和程度,并广泛认同其相应性。可以说是作出有利于当事人权益保护的修改。其次增加了行政诉讼的类型:课予义务诉讼和预防不作为诉讼。而对于之前已经已有的判例存在是否需要法定化,经过了激烈讨论。

    冈田正则对此次修法没有解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与疑问供大家探讨与研究,其中包括各种形态的诉讼类型的权益侵害是不是需要增加,例如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行政诉讼仅限于行政行为,但是对于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指导等是不是要救济。课余义务诉讼、预防性不作为仍旧被排除在外。临时性的救济措施是不是要限制等。


    冈田正则陆续探讨了废除日本行政法的历史背景与背后深意、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判断、判例规则的形成、律师在日本的变化等,以自身的见闻与丰富的史料呈现了日本行政法的发展。


    讲座最后,冈田正则热情地对学生的疑问进行回答,并与到场学者进行探讨。

        来源|科研处、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中国进路研究创新团队

    最新导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