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上海市教育工会专门召开“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暨劳模先进座谈会,隆重为教育系统的劳模先进代表佩戴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并进行座谈。我校刘宪权教授、20位离休干部及多位校友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市教卫工作党委副巡视员、市教育工会常务副主席李蔚主持会议、为劳模先进代表佩戴纪念章、发放慰问金并讲话。
李蔚同志阐述了颁发纪念章的意义,她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开展纪念章颁发活动,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大家的关心厚爱,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新中国70年华诞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同志颁发纪念章,此奖章集聚政治性和荣誉性。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刘宪权教授公务在外未能出席纪念章颁发仪式,由我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邵军于9月27日代表上海市教委向刘宪权教授转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并对刘宪权教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枚纪念章是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等,具有非凡的意义和价值。
刘宪权长期从事刑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在工作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曾入选首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即国家‘万人计划’)”,获得“全国劳模”“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上海市教育功臣”“上海市领军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中国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上海市劳模年度人物”“宝钢教育基金全国优秀教师”“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10年荣获“中国法学高产作者”,连续20年被华东政法大学全校学生投票评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并因此获得“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终身成就奖”。
二十位离休干部
王学新,汉族,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会计师。生于1932年1月,1948年毕业于胶东财经学校,1949年参加工作,先后于1965年4月至1972年4月、1979年7月至1988年1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财务科会计、副科长、会计师等职。1988年1月离休。
范关坤,汉族,浙江湖州人,中共党员,教授。生于1931年7月,1952年毕业于东吴大学,1952年参加工作,先后于1952年9月至1956年8月、1964年5月至1972年4月、1979年7月至1991年12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助教、讲师、主任、副教授、教授等职。1991年12月离休。
杨芳垣,汉族,浙江宁波人,中共党员,保卫科科长。生于1927年8月,1949年参加工作,1979年6月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先后任保卫科副科长、科长等职。1985年11月离休。
毛树林,汉族,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副教授。生于1929年6月,195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参加工作,1979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刑侦教研室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1989年1月离休。
龚伟,汉族,江苏海门人,农工党员,讲师。生于1932年1月,1956年8月至1959年8月先后在复旦大学法律系、上海社科院法律系学习。1959年参加工作,1979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语文教研室教员、讲师,法律文书教研室讲师等职。1986年9月离休。
沈瑞,汉族,江苏如皋人,中共党员,组织部部长。生于1926年3月,1944年参加工作,先后于1952年8月至1958年5月、1979年7月至1988年1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办公室机要秘书、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等职。1988年1月离休。
钱润慈,汉族,上海松江人,副教授。生于1926年11月,1949年5月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49年参加工作,1979年9月至1985年12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民法教研室讲师、副教授等职。1985年12月离休。
吴会长,汉族,陕西澄城人,中共党员,副教授。生于1926年10月,195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55年参加工作,1963年10月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刑事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讲师、副教授等职。1987年2月离休。
黄重珪,汉族,江苏常熟人,中共党员。生于1929年12 月,1949年5月参加工作,1964年5月至1976年8月、1979年9月至1985年12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党史教研室主任、讲师等职。1985年12月离休。
蔡瑞毓,回族,安徽淮南人,中共党员,讲师。生于1929年11月,1949年2月参加工作,1957年1月至1959年8月、1979年至1985年12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任出版科打字员、法制史教研室资料员、讲师等职。1985年12月离休。
陈华敏,汉族,山东栖霞人,中共党员,图书馆馆员,曾参加抗日地方武装。生于1930年3月,1945年毕业于栖霞县师范,同年参加工作,先后于1954年至1958年、1964年至1972年、1979年至1988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担任人事处干事、图书馆支部书记、图书馆馆员等职。1988年1月离休。
徐圣庆,汉族,浙江东阳人,副教授。生于1925年6月,1952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先后于1952年至1958年、1980年至1989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1989年1月离休。
张智仁,汉族,江苏吴江人,民盟会员,副教授。生于1933年5月,1953年7月毕业于上海俄文专科学校,1953年8月参加工作。于1980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担任教员。1995年5月离休。
陈慧珍,汉族,江苏盐城人,中共党员。生于1928年9月,毕业于上海大厦大学,1950年参加工作,1980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清查小组工作,后担任华东政法学院学生科科长。1985年12月离休。
吴起燃,汉族,江苏江阴人,中共党员,副教授。生于1928年6月,196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2年参加工作,1980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担任法律系教师。1991年11月离休。
郝银和,汉族,山东襄垣人,中共党员。生于1923年10月,1947年7月志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于1952年至1959年、1981年至1985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曾任专修科学员、教务科科员、组织科副科长、纪委副书记等职。1985年11月离休。
胡韵琴,汉族,安徽黟县人,中共党员。生于1928年4月。1949年毕业于福建中学,先后于1955年至1958年、1981年至1982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曾担任教务处干事秘书、研究生科科长等职。1983年11月离休。
王僧友,汉族,山东临沐人,中共党员,曾加入八路军。生于1928年2月,196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1982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总务处担任科长。1985年11月离休。
丁敏,汉族,安徽萧县人,副教授,“九三”学社成员。生于1930年11月,1948年毕业于南京国立药专职高,1982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担任经济法系副教授。1985年12月离休。
刘济樑,汉族,江苏丹阳人,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生于1932年7月,1949年毕业于华东军政大学,同年参加工作,1954年至195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1986年进入华东政法学院工作,曾担任经济法系党总支书记、助理研究院、教务主任等职。1993年9月离休。
两名校友
庄亨浩,我校1954届校友, 曾任厦门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嵘,我校1986级校友,三级高级法官,曾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独立办案多年,张嵘共审理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800余件,其中400多件为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年结案最高达362件,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激化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嵘于2000年、2002年曾两次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先后被评为“厦门市劳动模范”“福建省及厦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福建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十佳法官”“厦门市文明市民标兵”“厦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两次。2008年2月,他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0年4月,他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这枚熠熠生辉的纪念章,代表的不仅是党和国家对新中国奋斗者所作贡献的肯定与表彰,更是激励与坚定我们在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祖国的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的前进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