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由我校科研处、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中国进路研究创新团队共同主办的宪行论坛第七讲在长宁校区图书馆举办。论坛主题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难点问题”。作为华政宪行论坛系列讲座第七讲,本次论坛由科研处副处长练育强教授主持,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黄海华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徐运凯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袁雪石处长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等实务人员与专家学者参与座谈。
练育强介绍了参与座谈的嘉宾,并向参加座谈的同学表示欢迎,希望大家可以通过参与座谈,对法治政府建设当中的问题作出自己的思考。
黄海华站在立法者的角度,以法治政府建设为背景,围绕当前行政立法领域的重点立法项目《行政处罚法》的修改,重点从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四个目标探讨行政处罚制度的完善。推动行政处罚的严格执行,应当遵循“任何人不能因违法获利”这一原则,以重塑违法所得和推动综合执法双管齐下的方式,解决目前实践中存在的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推动行政处罚的规范执行,应当着力完善执法程序的规范、取证的规范和证明标准的规范。黄海华提出,推动执法程序的规范,应当公开立案标准,消除暗箱操作,凡是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应当立案;应当建立严格的证据排除规则,凡是通过钓鱼执法等违法方式取得的证据,都应当排除出处罚程序当中,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应当细化行政处罚的证明标准,只有达到“充分证据证明”标准的违法行为才能予以行政处罚。推动行政处罚的公正执法,应当进一步补充完善实体规则,具体来说,包括引入无过错不受处罚的理念、增加裁量权基准制度以及明确对存在连续、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的认定。
徐运凯围绕行政复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发言。他认为,法治政府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而对于执法的监督,除了加强对执法本身的严格规范以外,在执法过程结束后通过复议的方式进行事后监督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行政复议的功能在于纠正行政行为的错误,对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程序形成倒逼机制,而且能够通过行政复议制度梳理法治政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因此,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讨论行政复议制度在时间中存在的问题是十分有必要的。黄海华认为当前行政复议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程序和实体、基层和中央、局部和整体、动态和常态、深化改革和于法有据、权责清单与政府依赖、行政问责与不作为、依***与滥用诉权八个方面的关系。
谈完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袁雪石又以组织法与行为法的互动为视角,从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提高执法效率三个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袁雪石认为,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应当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而相关制度加入《行政处罚法》只是第一步。未来应当着力解决法制审核人员不足、专业性不高的问题。除此之外,他还认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是当下最能够体现组织法与行为法相割裂的问题。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将案件移送刑事司法的过程存在众多困难,其中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公安机关希望行政机关能够在案件事实调查清楚,证据链条完整之后移送公安机关,而行政机关认为只要相关材料齐全就可以移送。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可行的方法是集中行政处罚权,由专门机关负责案件移送。提高执法效率方面,其提出可以将适用简易程序的罚款数额提高,并区分不同的行业,以及扩大地方权限,同时可创设类似民法中的制度,行政程序可从一般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其适用前提是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自认。
曹鎏谈到,法治政府研究院一直在对我国地方法治政府状况进行评估,在2014年的评估中,有100余个城市达不到法治政府标准,而在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合格率已经达到65.4%。基于这项研究,她认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在近些年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这些进步除了党中央国务院自律的推动以外,行政法学界的实务人才和理论人才的不懈努力也是重要的原因。曹鎏认为,今后需要以几个方向为重点,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来说包括服务型政府建设、守法政府建设、透明政府建设、电子化政府建设、效能政府建设、责任政府建设、廉洁政府建设、善治政府建设和创新型政府建设。
来源|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