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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华政的故事(二十三)————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侧影

    发稿时间:2019-09-27浏览次数:443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在我们所走过的日子里,既有取得成功时的欢乐,也有遇到挫折时的沮丧,正是在这欢乐和沮丧中,我们日益成长。新中国所走过的法治道路也同样如此。从今天起,本报将连载19822月入华政读研、且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的何勤华教授的系列文章:“华政的故事”,通过华政这所法科大学近7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新中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进程。

    □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华政的传承:复旦大学的遗产()

    复旦大学先行并入的还有大夏大学和暨南大学的法科。

    据百度百科介绍,19246,厦门大学发生学潮,三百余位师生为争取民主办校而奔赴上海筹建新校,这就是大夏大学。

    学校建立后,先后设5个学院:即文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商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下设政治系、经济系、法律系。由于地处上海,因此,大夏大学聘请了一批社会名流作为自己的校董,如吴稚晖、邵力子、汪精卫、孔祥熙、何应钦、孙科、居正、王正廷等,而教授也都是著名人士,如马君武、何昌寿、郭沫若、田汉、何炳松、吴泽、姚雪垠等。而这些校董、教授中间,许多都是当时中国知名的政法学者,如汪精卫、居正、王正廷等。良好的办学实力,使得大夏大学获享“东方的哥伦比亚大学”之美誉。  

    1949年上海解放后,大夏大学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195110,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大夏大学文、理、教育学科与光华大学相关系科合并成立了华东师范大学,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师范大学。

    大夏大学建校27,培养学生近20000名。包括一批为国为民的有识之士,如翻译家吴亮平、戈宝权,同济大学原校长江景波,上海市人大主任叶公琦,作家姚雪垠、历史学家陈旭麓,电影导演陈鲤庭,儿童文学家陈伯吹、任溶溶,古典文学评论家王元化,青铜器专家马承源,等等。

    而大夏大学的法科教育,也与中国法治建设相关。一方面,她培养了两位在30年代为了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而献出生命的法律人,他们是陈训涛和汪曼生。另一方面,是培养了后来担任华东政法学院院长的雷经天(1904-1959)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华联奎(出生于1927)

    至于在大夏大学法科执教的法学界著名人士,也不在少数。如法律史学家丁元普(1888-1957),国际法和诉讼法专家、出席19465月至194812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中国检察官向哲浚(1892-1987),宪法学大家萨孟武(1897-1984),国际法学家、法律教育学家孙晓楼(1902-1958),著名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法律教育家陈朴生(1910-2000),等等,都曾在大夏大学担任过教授。

    暨南大学的前身是1906年清政府创立于南京的暨南学堂。19073,暨南学堂正式开始招生。首批学生21,全部是爪哇归国的侨生,原籍大部分为广东。19183,暨南学堂更名为“国立暨南学校”。同年5,学校决定在招生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国内学生。1923,为了适应学生的增多,并创建大学部,暨南学校从南京迁到上海的真如。19276,郑洪年担任暨南校长后,将商科改为商学院,并增农学院、文哲学院、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和艺术院5,成为当时唯一的华侨大学——国立暨南大学。

    因日本侵占上海,194112,暨南大学转迁到福建建阳。抗战胜利后,暨南大学于1946年迁回上海。19496,暨南大学被接管。820,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表军教字第一号命令,将暨南大学原有文、法、商及理学院分别并入复旦及交通大学,地理学系并入南京大学,人类学系并入浙江大学。暨南大学停办(1958年在广州恢复)

    暨南大学法科,在民国时期享有很高声誉。一些著名法学家都曾在暨南大学学习或工作过,如当时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教务长盛振为(1900-1997),就在暨南大学担任过教授诉讼法和证据学的教师;著名法制史学家、商法学家和华侨问题专家、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丘汉平(1904-1990),也曾长期担任暨南大学的讲师;而著名行政法学家、法律活动家白鹏飞(1889-1948),就在20世纪20年代末,出任暨南大学校长。

    笔者的导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创始人之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轶民,当年也考入了暨南大学法律系读书,后来因为暨南大学法律系并入了复旦大学,所以他最后是从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然后来华政工作的。当然,更为大家所熟悉并为暨南大学带来荣耀的,就是我国著名罗马法专家周枏。

    周枏出生于江苏溧阳歌歧中村,1926年考入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学习银行会计。在校期间,周枏选修了商法。19288,经校长胡适等人帮助,周枏前往比利时鲁汶大学学习罗马法。193411,周枏回国在持志学院法律系任教,并写成一部30万字的罗马法讲义。之后,在经历了湖南大学、厦门大学的教职后,周枏又回到了上海。在暨南大学和上海法政学院继续讲授罗马法,同时担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新中国建立后,周枏被视为“旧法人员”,一直没有受到重视,人生经历也很坎坷。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周枏受邀担任安徽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从而使他的罗马法研究成果为学界所共享。

    以上,我们比较系统地梳理了在复旦大学法律系和政治系并入华东政法学院之前,被复旦先行合并的同济大学、英士大学、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暨南大学的政法科教育的基本情况,由于这些大学政治法律教育曾经辉煌的历史,以及对中国近现代政治法律教育、法和法学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也由于我们许多人,即使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学者,对这些历史也不是太清楚。所以,笔者花费了较多笔墨,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叙述。

    总之,回顾以上包括复旦在内的6所大学法科教育的历史,我们应该深深感谢复旦大学政法科,她为华政的建立,留下了丰厚的遗产,使华政可以在一个比较高的起点上向前发展。

    (来源于《法制日报》,2019925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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