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我校经济法律研究院、经济法学院主办,股权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协办的“2019中国商事法治高峰论坛:《公司法》与《证券法》的联动修改”在上海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30余家科研院所,以及上海市司法局等实务部门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经济法学院钱玉林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旭东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顾功耘教授致开幕辞。本次会议共分为“《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理念原则”“《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实践动因”“《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制度设计”“《公司法》与《证券法》联动修改的未来趋势”四个主题单元进行研讨。
主题发言阶段,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认为,联动修改不仅需要关注修改的形式问题,更需要关注修法的实质问题,公司治理中董事的授信义务亦应引起修法的重视。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指出,好的市场依靠想象、制度、文化、信仰,信息披露应该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发行人、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法院等各方参与。我校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表示,中国需要多元的、并列的制度设计以适应多元市场主体和多样性的市场交易形态,但是现行的科创板注册制不能贸然入法,需要不断的实践和论证才能纳入制度设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徐强胜教授认为,我国现行认缴资本制度使财产区分制度遭到破坏,复杂的公司治理框架与模糊的执行机关制度使公司法存在修改的空间。
我校经济法学院杨忠孝教授对论坛作总结发言,并指出在中国公司法证券法的路径依赖问题上,不能排除原有制度,应当要将20多年来的市场实践作为讨论的基础。
来源|经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