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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法学院举办“第十一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

    发稿时间:2019-09-09浏览次数:269

    近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我校经济法律研究院、经济法学院主办,股权法律实务研究中心协办的“第十一届经济法律高峰论坛”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主题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法回应”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20余家科研院所,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竞争执法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我校经济法学院钱玉林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张守文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顾功耘教授分别致开幕词。会议共分为“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法价值与理念”“数字经济时代的宏观调控制度改革与税法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法机遇与挑战”“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监管创新与法治保障”四个主题研讨单元,分别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我校经济法学院杨忠孝教授、钱玉林教授主持。

    主题发言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薛克鹏教授表示,数字经济虽引发思维方式的变更,但经济法的价值理念并未变更。运用数字技术展开市场规制和市场监管,否则将导致政府与市场脱节。厦门大学法学院卢炯星教授指出了我国数字经济时代宏观调控法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数字经济时代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建立和完善的对策,并建议加快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认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执法工作面临新挑战,但也为反垄断工作实现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新契机,需要针对这些行业的新特点进行规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科学学院王建文教授认为,应梳理交易形态的变化及其对消费安全的影响,进一步深入研究底层技术的基本架构和演进,并基于交易类型化的权利义务关系,强调权利运行的特殊性。

    我校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对论坛作总结发言,并指出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经济法应做好坚守和创新、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同步。强调促进和限制相协调,适度干预和适时介入相联系。呼吁经济法学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来源|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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