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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戴国立就高校教育惩戒谈——将其实施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发稿时间:2019-08-08浏览次数:469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戴国立在《东方法学》2019年第2期上发表题为《析论高校教育惩戒权的法律控制》的文章中指出:

    高校教育惩戒具有两面性,运用恰当可以起到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作用,运用不当则会侵害学生权利。当前,高校教育惩戒设定权存在越权设定、表述模糊等问题;惩戒实施权存在过度惩戒、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要实现教育惩戒权与学生权利的平衡,首先应当从立法上完善教育惩戒设定权,将身份性惩戒等事项交由权力机关进行立法。此外,还应当在教育惩戒实施过程中引入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将高校教育惩戒实施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不当侵害。

    (来源于《法制日报》,201987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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