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我校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司法实践的专项合作纪要》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斌,我校副校长张明军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市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军华、我校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专项合作纪要。签约仪式由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胡叶主持,全市法院知产庭庭长、高院知产庭部分法官、知识产权学院部分教师参加签约仪式。
张斌在致辞中指出,双方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司法实践的专项合作纪要》是落实市高院与华政今年4月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举措,也是市高院贯彻刘晓云院长指示精神,加大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深入融合,推进院校合作规范化、品牌化、实效化,持续与高等院校开展深度合作的重要一步。对于双方下一步合作,他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把握好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关系;二是要把握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实施需求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运用自身智慧和发出中国声音的关系。双方要充分利用已有平台,充分展示上海乃至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深度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规则的形成过程,努力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
张明军对张斌副院长一行来校,以及市高院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帮助和支持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此次专项合作纪要的签署,具有战略意义、契合现实需要,希望能够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探索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和国际化目标,培养掌握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国际性人才。他表示,对于双方今后的合作:一是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研究法律、适用法律的水平。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希望双方共同培养更多高素质、高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法律人才,进一步完善“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三是优化常态化交流机制。积极探索院校合作、协同创新的新思路、新途径,真正建立起一套有效沟通、有序推进的协同合作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