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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明珠论坛第二讲“问题与方法:行政法研习的几点想法”开讲

    发稿时间:2019-06-14浏览次数:701

    610日,我校东方明珠论坛第二讲在长宁校区圆桌会议室举办。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校校友章剑生受邀作“问题与方法:行政法研习的几点想法”学术讲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官陈振宇博士参加与谈。陈越峰、渠滢、黄娟、周海源、闫映全等专家学者,以及松江区司法局局长、上海市高院法官等悉数出席。论坛由科研处主办,科研处副处长练育强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章剑生深切表达了自己浓浓的母校情怀。自己从事行政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多年,希望通过这次讲座,把从事行政法教学与研究的一些体会和心得,与母校师生交流。




    章剑生对我国行政法体系作了系统性观察和梳理。他认为,中国行政法是一个“混血儿”,它同时受到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苏联阶级斗争学说以及现代西方法治先进国家控权学说等多重思想学说的影响。因而形成了一个以法家思想和阶级斗争为政治底色,并引进控权论为改造路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法学体系。在这样一个改造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必须面对和亟待解决。一方面由于学说的西渐东进,导致一些学术理念呈现出对西方行政法理论“小跟班”式的亦步亦趋。另一方面正是基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导致国家行政法学理论及制度难以创新,进而成为可供输出的“制度产品”。

    承袭这样一种研究思路和视角,章剑生以理论本土化生成为思考元起点,在深刻批判完全照搬西方先进理论思维模式的同时,提出了自己固定中国行政法理论的方法论,包括尊重既定的法规范,通过判例来解释规范,通过判例来发展规范。从案例出发,探寻中国行政法的主体性与体系性。章剑生认为,案例本身就蕴含着极为丰富的规范。作为半成品的立法规范在应对千变万化的现实社会时,会通过案例有所调色,进而有所发展。研究“运行中的法律规范”,有利于形成同案同判、法治统一的效果,而借助法官的判决将共识性的东西形成体系性的理论,进而“引进来”并“走出去”。

    章剑生从案例研习实践出发,以听证制度、正当程序、“北雁云依”案等丰富的现实材料为例证,更加生动形象地呈现出其研究心路。


    讲座后,陈振宇以强制拆除审理实践、运动式执法反思、责令限期拆除行为定性等司法实践为例,表达了其与亦师亦友的章剑生之间强烈的学术共鸣。练育强总结了章剑生毕生研究中所折射出的家国情怀以及作为校友倾囊相授的母校情节。章剑生还热情回答了来自母校师弟师妹的提问。

        来源|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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