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航空公司就波音737MAX停飞事件陆续向波音公司提出索赔,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央视英文频道“中国24小时”栏目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我校国际法学院于丹副教授在栏目中解读了我国航司相关法律政策。
我国航空公司是波音737MAX飞机的最大海外客户,停飞给中国航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中国航企向波音公司索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此次停飞事件对中国航企的损失有多大”“索赔事件的未来走向如何”等问题成了国际、国内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央视英文频道“中国24小时”栏目就上述法律问题5月23日采访我校国际法学院副教授、航空法研究所负责人于丹。于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民航行业实践,对此事件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
为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国际法学院精心打造了一支航空法教学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务结合经验,普遍具备海外学习经历,强调教学、科研与产业需求的互动。目前,团队成员开设本科生课程有“国际航空法(英文)”、“航运法案例研习”;开设研究生课程“国际航空法”、“航空法专题”。团队成员还指导国际模拟法庭比赛、研究生读书会。同时,团队注重对接社会需求,积极服务于国家、地方的航空产业发展。目前已经承办“上海国际航空法律论坛”等系列会议,多场航空法实务讲座。
来源|国际法学院
访谈的主要内容中文版摘录如下:
记者:波音737MAX系列飞机的停飞,给中国航空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有多大?
于丹:中国各航司共持有96架737MAX,停飞对中国航司的经济影响是巨大的。
我们都知道,航空业是一个资金密集、运营成本极高的行业。停飞后,各航司不仅无法从这些飞机的运营中获得利润,同时还要继续支付持有这些飞机的成本。据我所知,这些飞机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租赁而来,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即使飞机不能正常使用,航空公司仍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比如,一架租赁飞机的日租金可能高达1.1-1.4万美元。再加上航司还要为飞机支付额外的维护费、停场费等。据其他专家估计,中国航司持有的96架MAX飞机,日支出的总成本将超过100万美元。
记者:中国航司对于波音的赔偿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于丹:飞机属于制造商向航空公司提供的一种产品,当产品因安全隐患被禁止使用时,航空公司产生的损失应当依据合同和法律进行索赔。依据一方面是合同,产品不能使用造成损失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面是相关的合同法、买卖法,法律均规定卖方向买方负有产品正常使用的担保义务。
记者:一般来说,索赔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司法过程将持续多久?
于丹:这不是波音公司第一次因飞机停飞被索赔。前几年,波音787飞机因电池问题被停飞,日本航空、埃塞俄比亚航空也向波音提出过索赔要求。鉴于商业秘密的考虑,具体的赔偿数额我们无法获知,但参与索赔的航司均称获得了满意的赔偿。我想我们可以以此为例作出初步预测。
相比目前的索赔争议,波音与各航司之间的共同利益、未来合作更为重要。所以,双方会通过积极地协商来解决此事,应该不会走向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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