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在我们所走过的日子里,既有取得成功时的欢乐,也有遇到挫折时的沮丧,正是在这欢乐和沮丧中,我们日益成长。新中国所走过的法治道路也同样如此。从今天起,本报将连载1982年2月入华政读研、且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的何勤华教授的系列文章:“华政的故事”,通过华政这所法科大学近7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新中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进程。
□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华政的诞生:调配老师(三)
在华政档案馆所保存的一份文件中,我们看到,当时学校筹备处曾提出了一份“原华东9个大学政法系教授分布、分配情况”,里面提到:原9个大学政法系教授(教师)共有126人,其中教授69名,副教授8名,讲师8名,助教28名,行政人员13名。分布情况为复旦大学35名,南京大学16名,安徽大学8名,圣约翰大学7名,震旦大学2名,沪江大学5名,上海学院9名,东吴大学法学院26名,厦门大学18名。而这126名教师中,最后进入华政的才19人,他们是:李良、孟庭柯、胡永龄、王绍唐、赵震、刘焕文、汪家焯、傅季重、俞伟奕、宋恩溥、翟廷晋、高程德、薄英豪、曾演新、卢法祖、席祖德、吴效堤、彭舟、浦增元。即使进来的这19位老师,也只有刚刚从9所大学毕业的年轻教师,才可以讲授法律专业课,其他如李良、孟庭柯、胡永龄、王绍唐、赵震、刘焕文、汪家焯、傅季重、俞伟奕等已经在民国时期成为法学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的,都没有让上法律专业课。
而在另一份文献中,我们看到有华东前“政法师资”78人的名单,但上级部门只答应将其中的14人给华政。而就是这14人,虽然曾是民国时期的著名法学家,但在政治审查中,仍然被发现了许多“历史问题”:有6人是历史上的“特务分子”,如吴岐曾任国民党新闻检查局少将主任的秘书、中训团主任;刘家义曾代表三青团在伦敦参加“反动的”国际青年团体的会议;祝修爵是复兴社分子,做过陈诚、蒋经国的秘书;林我朋是国民党审判日本战犯的检察官,与中统、军统有过来往。此外,还有两人是国民党地方法院院长以上级别的人物,如倪征燠和谢志英。其余6人,除张汇文没有材料外,另5人是这次高等学校思想改造中,表现都被定为二、三类的人物。如李良、靳文翰,是三类;史国纲、孙熙存是二类等。
这里,需要就当时上级相关部门对政法专业教师分的类型稍做说明。从华政保留下来的档案文献中可以看到,第一类人员是经过审查,证明政治历史没有问题的,基本上是“纯洁者”;第二类是有一点问题,但不严重;第三类是历史背景复杂、政治上有点问题的;第四类是政治历史问题比较严重,业务差的人;第五类是政治面貌不清,历史问题严重,业务上不学无术者。这五种分类,基本上将旧法教师尤其是教授级别的都剔除出去了。因为当时的著名教授,几乎都与国民政府发生过各种各样的关系,而这些关系是很难说得清楚的。当时的政策就是,即使前三类人员,也只能从事非法学专业的教学(如外语、逻辑和哲学等)和管理工作。
这方面的经典事例,是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教授漆竹生(1916-1987),他是留学法国的高材生,在华东政法学院建立时,就无法进入,而厦大法学院后来又于1953年被撤消,因而就改行去上外当了法语教师。漆竹生老师后来因翻译了法国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德(ReneDavid,1906一1990)的名着《当代世界主要法律体系》(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一书而广为法学界所知。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所有教师,本来在法学院撤消时,得到通知说要被分配来上海,进华东政法学院当教师,当时许多人虽然还一时想不通。但后来想想也只能服从,毕竟去华政还是当大学教师,且专业“对口”。但他们等了好几个月一直没有得到通知。最后到1952年11月,从报纸上得知华东政法学院已经建立,他们没有能够进入华政当教师,而是被要求自找门路。在这些教师中,如高一涵、吴学义等,都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法学家。所以,厦门大学和南京大学的法学院,最后只是进来了学生,并没有教师进来(南京大学当时有一位毕业生王志平转入了华政)。
当时复旦大学的王造时(1903-1971)和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杨兆龙(1904-1979),情况也一样。王造时是民国时期反抗蒋介石的专制独裁,要求抗日爱国的“七君子”之一,也是中国著名的政治学家、宪法学家;杨兆龙是美国著名法学家、社会学法学的代表人物、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罗斯科·庞德(RoscoePound,1870-1964)的第一个中国博士生,拿到学位后又去德国进修,精通8国语言,也是东吴大学法学院的最后一任院长,是中国著名的刑法学家。但华政筹备处在反复讨论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所以王造时和杨兆龙这两位著名法学家也没有能够加盟华政。
此外,我们从上述名单中,还看到了胡曲园、陈文彬等的名字。胡曲园(1905-1993)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复旦大学哲学系教授。原名胡延芳,湖北江陵人。胡曲园很早就参加了革命,是著名的民主教授。曾留学日本,回国后在北京大学任教。1937年回到上海,先后担任上海法政学院、上海法商学院、上海无锡国学专科学校、上海法学院教授。1946年以后,一直在复旦大学任教。
陈文彬(1904-1982),日本法科留学生,回中国后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任商务印书馆编审,全国政协委员。民国时期,曾以《中国新刑法总论》(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一书闻名于世。在30-40年代中国刑法学界,陈文彬是与陈瑾昆(1887-1959)、戴修瓒(1887-1957)、赵琛(1899-1969)等齐名的学者。
以上两位教授,也没有能够通过“政治审查”,进入华政任教。
(来源于《法制日报》,2019年5月22日,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