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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报】王涛:以民族利益为先的卓越外交家——品读《顾维钧回忆录》

    发稿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562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该回忆录是顾维钧先生晚年在美国用英文撰写而成。之所以先用英文写成, 根据顾氏为本书写的“附言”所说, 是由于他当初接受哥伦比亚大学东亚学院邀请, 参加该大学口述历史的计划(oral history program, 先后由五位学者根据顾氏的口述, 并利用他保存多年的日记、会议纪要、电报档案及信函、文件, 经录音、编写、核实、校正, 历时十七年之久, 始得完成。全书英文打字原稿一万一千页,译成中文亦有600万字左右,不可不谓工程浩荡,弥足珍贵。然而,除第一册因资料散失属于“回忆”性质外,其余各册均根据各类资料编撰而成。且显然未作精心整理,叙事琐碎,编排松散,相当一部分的内容事无巨细,罗列无遗。读的时间一长,常给人往复拖沓之感。但也正因如此,这是一部可信度较高的,具有一定资料长编性质的回忆录。能让我们对顾维钧的外交思想和外交实践有一个全息的了解。

    “以夷制夷”是近代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清末以降,列强在华的势力相对平衡,民国初年的外交尚未形成狭义上的“以夷制夷”格局。欧战爆发后,日本攻占青岛,而后抛出“二十一条”要求,遂成为中国的主要敌国。然而,彼时的中国没有力量独立对抗日本,为此外交必须相应调整:即从世界列强中找寻可以遏制日本的平衡力量。早在“二十一条”交涉期间,顾氏即判断:唯一能给中国以外交和道义上支持的是美国。但当时中、美同属中立国,中国未能找到一条连接两国关系的纽带。1915年底,顾氏出使美国,就任驻美公使。直至191746日,美国对德国宣战,才深刻影响了战争的格局。顾维钧从民国外交格局的考虑出发,认为追随美国参战有可能获得美国的“还助”,从而基于这一点,成为提出“联美抑日”外交政策的第一人。“赖美为助”的外交思想,成为顾维钧之于民国外交主导方向的基本认识。19191月,中国以战胜国的身份参加巴黎和会时,就德国在山东的权益由日本继承还是由中国收回这一焦点问题,最初,应该说中美两国还是相互配合的。然而,此后由于英、法等国与日本签有密约,承认日本继承山东权益,美国处境孤立,逐渐立场后退。虽然美国仍要求日本书面保证将来把山东交还中国,但遭日本拒绝,最终中国因山东问题交涉失败而拒签对德和约。而美国参议院最后亦否决了对德和约,山东问题便是原因之一。两年半后,顾氏参加华盛顿会议,在美、英代表调停下,中、日议定胶济铁路路产由日本移交中国,而中国则给付日本相应的国库券,并于15年内清偿,日本在山东的其他特权,基本上由中国收回。“联美抑日”的外交政策自此基本形成。

    还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法时,顾维钧已萌生了一个信念:把国际法原则坚定地应用于国家间关系,确立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志向。拒签对德和约,开创了中国近代以来,在世界列强面前拒签不平等条约的先例,从而为日后逐步清算不平等条约奠定了基础。而在华盛顿会议上,世界列强第一次全面、具体讨论了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会议同意裁撤外国邮局、提高关税税率,进一步调查领事裁判权等问题,中国虽然所获实际成果有限,但在废除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上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而顾氏的分析判断、内外游说则功不可没。

    在外交谈判方面,顾维钧反复强调一条原则,即:否定全胜论。他说:“每一个中国知识分子都记得一句古语,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换句话说,坚持原则比只顾局部利益为好。我一向把这句话看作是在个人一生中的宝贵箴言,因为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这项箴言不适用于外交,因为国家是永存的,不能玉碎。一个外交家不能因为必须坚持原则而眼看着他的国家趋于毁灭而不顾。在外交上,人们必须始终考虑到对方,每一方都想取得全胜。因此如果一个人意欲防止‘玉碎’而又不屑顾及‘瓦全’,那他就是只想到自己而不考虑到对方。如果每一个人都坚持百分之百的成功,那么任何谈判都不会有成功的可能。”顾氏对此作了如下的技术标准规定:“由于双方都想百分之百地达到目的,那么谈判中唯一要做的事就是以做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为目的。如果一个人取得了百分之六十,他就应该很满足了,如果他想超过百分之五十稍多一点,那他就得特别慎重。这就是取得谈判成功之道。”194210月,中英举行订立平等新约的谈判。蒋介石强烈主张英国交还九龙,甚至表示不交还九龙便拒签新约,“而在以后用我们自己的军队收复它。”顾氏时任驻英大使。他认为九龙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实际上与香港是一个问题,而香港则牵涉到英国的整个殖民地政策问题。顾氏判断英国在九龙问题上决不会开先例。他从中英战略关系的大局出发,反对拒签新约的决裂态度。他劝说宋子文:“看来要在条约和九龙两者之间有所取舍……如果除非九龙归还中国,否则我们宁愿不签署条约,那我相信,任何方案也无从打破僵局。如果是想签署条约,则不难找到处理九龙问题的办法。”顾氏的方案是,首先签署条约,而后由中国提出照会,保留今后提出九龙问题的权利,蒋介石最终批准了这一方案。顾氏的方案既达到了基本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目的,又保持了与盟国的战略关系;既坚持了提出九龙问题的原则,又顾及对方的现实困难,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较为可行。这体现了顾氏考虑对方、不求全胜的谈判原则。

    现实主义是顾维钧一切谈判的出发点。他说:“我个人的意见一贯是把可以得到的先拿到手。”对于那些不能一次解决的问题,他主张进行分割,部分解决。他说:“现实的方针是,取现在之可取,其余则留在以后再争。而且,国策中的所有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一次不行,我们再来第二次、第三次。”他指出:“我向来认为解决问题的良好时机和问题本身的正确解决同样重要。”他并强调:“我们必须保住还在手中的一切东西,然后才能收回我们失去的东西。许多政治家许诺要收回一切失地,但是当他们在努力收复失地时,却又继续失去现有的东西。”作为一名半殖民地国家的外交官,顾氏常说:“中国拿不出什么可以作为讨价还价的本钱。”因此在谈判中不可能过多地进行正面抗衡,而只能加强技战术的运用。

     顾维钧十分重视谈判中的人的素质,指出:“外交谈判的失败,有时不是由于谈判的问题本身,而是由于谈判的人。”就其个人素质而言,顾氏显然是出类拔萃的。他精通英文,深谙国际法,熟知外交史,擅长辩论和社交,情报灵通。然而,外交谈判的成功与否,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国家的力量,而非个人素质。1933224日,经顾氏等人在日内瓦的长期交涉,国际联盟通过了关于中日冲突的报告书,中国在外交上居于有利地位。然而就在此刻,日军发动了对热河的进攻,顾氏等亟盼中国军队奋力作战,使他们能够继续保持有利地位,可是中国军队却一再溃退。顾氏说:“不论每次我们怎么说,宣称要坚决抵抗,但是到了第二天,传到日内瓦的消息总是又丧失一块土地。”因此,尽管顾维钧能取得谈判本身的胜利,但外交的立场强硬与国家军队的抵抗软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这种谈判的胜利往往则又成了无效。

    顾氏先后服务于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在北京政府期间,他曾任驻美、英公使,外交、财政总长,直至内阁总理。在南京政府期间,他曾任外交部长,驻法、英、美大使。在朋党纷争、派系林立的旧中国,他所以能够长期保持一席之地,全系其中性的为官之道。他这样说:“简言之,我是不参与政治的,并努力置身于政治和权力之外。”他自己总结道:“一直努力保持我们的独立地位,我们自己没有分外之想。也正因为外界认为我们超然于政争之外,不依附于任何政治派系和任何军事集团,所以他们都愿意延纳我们。”因此顾氏不仅能生存下来,而且与民国一代几乎所有的政要都能交上朋友。

    在顾氏的外交活动中,有时外交似乎并非是以内政为依据的,而像其个人行为。巴黎和会上,顾氏从收回山东的国家利益出发,置皖系政权与日本签署的密约于不顾,未经任何请示,擅自宣称公布中日密约,为后世景仰。1945年,在出席旧金山会议的中国代表团的组团问题上,蒋介石反对中共代表加入代表团,而顾氏则考虑到向世界显示中国的统一,增强代表团在大会上的地位,力主代表团应包括各党派的代表,尤其是中共代表,坚持提名董必武参加代表团。他说:“我之所以要提出我的建议,是因我感到要使中国在大会上处于有利地位,代表团就必须包括各党派。”顾氏曾这样总结道:“当办理重要交涉时,唯一影响你的考虑的应当是民族利益,而不是党派和政治利益……因为如果有了这些考虑,你的外交从民族利益的观点来看就不会成功。”

    顾氏回忆录记载了一个半殖民地国家外交官在国际舞台上的艰难跋涉,其中有糟粕,也有经验之谈,面对时代留下的历史遗产,我们不能忘却,更需思索。这部书既是其个人一生的写照,也饱含了近代中国的历史投射,值得去细细品读。

    (来源于《人民法院报》,2019510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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