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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制日报】何勤华:华政的故事(三)——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侧影

    发稿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1020

      

    编者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在我们所走过的日子里,既有取得成功时的欢乐,也有遇到挫折时的沮丧,正是在这欢乐和沮丧中,我们日益成长。新中国所走过的法治道路也同样如此。从今天起,本报将连载19822月入华政读研、且曾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的何勤华教授的系列文章:“华政的故事”,通过华政这所法科大学近70年的发展历程,折射出新中国法治建设不平凡的进程。

     

        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华政的诞生:筹备处()

    第三件事,是引进了第一批教师。经过5个月的工作,筹备处先后从35个部门调来了270名干部。其中,有一部分是教师。但开始的时候专业教师很少,只有19名。他们是7位教授:李良、孟庭柯、胡永龄、王绍唐、赵震、刘焕文、汪家焯;1位副教授:傅季重;两位讲师:俞伟奕、宋恩溥;9位助教:翟廷瑨、高程德、薄英豪、曾演新、卢法祖、席祖德、吴效堤、彭舟、浦增元。此外,还有一些刚刚毕业、本身就在圣约翰大学工作的老师,如江邈清等。

    第四件事,是确定招收、接受了第一批学生。根据筹备处195210月的一份总结中的数字,经过4个月的工作,筹备处先后从华东各地选拔招收各类学生985,其中来自复旦、南京、安徽、圣约翰、震旦、沪江、东吴和上海学院各所大学的学生为384人。 

    第五件事,是在上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下,确定了第一届华政的干部体系。虽然从上级批文中,正式确定华政校领导班子,1953年的事。该年221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人()字第7258号通知称:“华东军政委员会已提请中央任命魏文伯为你院院长,郑文卿、张定夫(未到职)为副院长”。但一方面,19521115日华东政法学院举行开学典礼,已经正式宣告成立,魏文伯已经履行了院长之职责。另一方面,根据当时筹备处的各种文件记载,魏文伯虽然是兼任院长,来学院时间不多,学院成立后的工作都是由郑文卿主持的,如从1952728日至1952129,华政一共召开院务会议、办公室会议25,魏文伯一次都没有参加,全部是由郑文卿主持的。但魏文伯作为华东政法学院的院长,已经在各类筹备处的文献上出现了。如在19528月筹备处报请上级成立华政党委的文件上,就有“魏文伯(兼院长)”的记载。

    19521025,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发出“教高字第204807号”通知,指出华东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新设院校的定名及原校改名,已奉中央教育部批准。现制发你院院印一颗,文曰“华东政法学院印”(方形)。院印自1029日起启用。这一文件说明,华东政法学院的开学典礼是在19521115,但实际上已经于19521025日被批准设立,1029日起开始用印了,华东政法学院从这一天起就诞生了。

    筹备处之卓越的组织能力和高效的办事效率,与筹备处这几位领导的奋发有为、殚精竭虑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相关。我们今天在享用华政的发展成果时,虽然首先应该铭记全体华政教职员工的创业精神和工作努力,但也要记住这5位筹备处领导的贡献。他们之中,总负责人郑文卿,我们在后面会专文介绍,这里先对其他4位领导作些叙述。

    首先要提及的是赵野民(1912-1960)。根据《华东政法学院校友名录()》的介绍,赵野民是山东省东平县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之后在山东地区从事党的基层工作。1945年抗战胜利时,在威海卫市政府参加接受工作。19506月任华东人民监察委员会政法文教处处长。19526月参加华东政法学院筹建工作,负责教务。同年10月出任教务长。19555月至19583月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1958331日起,调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生物研究所副所长。

    刘克牧,1916年出生,祖籍山东,1936年参加工作。来华东政法学院担任院长办公室负责人之前,是华东民政部的一位副处长。刘克牧在担任行政工作的同时,还兼任大学部教研室主任,主讲“中共党史”“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课。据李宗兴老师回忆,刘克牧老师有一个好习惯,就是喜欢买书,也喜欢看书,非常勤奋。因此,他的课讲得很好。

    张格,1908年出生,湖北英山县人,来华政筹备处任教务负责人之前,是华东司法部督编处的处长。华政正式成立后,担任政治辅导处主任,华政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1955年因安徽省委“刘秀山一案”的牵连,受到停职降级、调出华政的错误处分。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张格获得平反,1982年其工资级别也得到恢复(恢复至11)。后任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的顾问。

    吴建章,1903年出生,祖籍山东,1931年入党,1937年参加八路军,后一直在山东地区从事抗日斗争,曾任章丘县、历城县的县长。1951年进入华东民政部工作。在华政筹备处,他担任总务处的副总务长。1956年受司法部指示离开华政,负责筹备上海法律学校。在华政档案馆所保留的一份华政给司法部请求筹建经费的报告(1956322),写明:“上海市法律专科学校的筹备工作已于本年3月初旬开始,筹备工作已确定由上海市司法局胥光与华东政法学院吴建章同志负责。” 

    正是由于筹备处的辛勤工作,为华东政法学院的顺利组建奠定了基础。从调配师资,到招募学生,到落实校址,到准备图书文献,到解决办公用房、购置课桌椅等教学生活用具,等等,筹备处都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了所有这一切事务。至此,新中国第一批政法学院之一,我们的母校,华东政法学院,这颗“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就要正式面世了。19521115,华东政法学院在万航渡路1575号的圣约翰大学旧址(交谊楼)举行了简单、庄严、隆重的开学典礼。

    (来源于《法制日报》,09-法学院专刊,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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