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郑戈应邀在松江校区明珠楼报告厅主讲“法治中国”课程之“科技风险的法律规制——以基因编辑为例”(形势政策课第二讲)。活动由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赵庆寺教授主持。
郑戈围绕科技三定律、分配正义等问题作了简要阐释,特别强调分析事物应当站在科技进步的角度,而非自然人的本能反应。他围绕“科技风险的法律规制”主题,从专业视角提出应对科学技术风险的法律建构,认为法律对科技风险的应对首先要有一种宪法层面的通盘设计。
郑戈联系埃尔温·薛定谔的基因代码学说、沃森和克里克的DNA理论和CRISPR-CAS9技术,以学者视野阐述了生命何以变得可以编辑。他以“贺建奎事件”为导向,梳理了事件经过及其渗透的法律问题。他谈到,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编辑生命、编辑自然的可能性影响着大家对自我、对生命、对自然的理解,其风险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也是价值层面的。科学善于在给定目的的前提下寻找实现目的的最佳手段,但它本身并不能提供如何选择目的方面的指引。郑戈指出,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独立审判、民主决策等宪法原则之落实才是形成合理、有效的科技政策和法律的保障。
郑戈谈到,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总体战略中,法律一方面可以给技术套上缰绳,使它不至于将人类带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另一方面也可以为真正旨在探索生命奥秘和治病良方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探索保驾护航。他同时指出,发展这样的法律,不能完全依靠科学家和技术官僚所提供的规制蓝图,还应当回到宪法层面,寻找科学与民主、发展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点。
郑戈还就现场同学提出的问题作了细致解答,其缜密的逻辑、丰富的学识获得了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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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