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上海市法学会批准,上海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全体成员大会于12月6日上午在长宁校区举行。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出席会议并致辞;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上海市法学会领导、研究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全市各区综治中心会员代表、市委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主题报告,第二阶段为换届会议。第一阶段专题报告由上海市委政法委基层指导处周国庆处长主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李建伟受邀作“新时代社会治理:由来与未来”专题报告,聚焦“从管理到治理、从开会到社会、从政治到法治、从智能到智能、从勤业到专业”等四个维度,讲解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特点和我国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
第二阶段换届会议由上海海关学院肖建国教授主持。第二届研究会会长、市综治办原专职副主任乐伟中作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回顾过去几年举办的一系列颇有实效、颇具影响的学术研讨活动,总结注重学术传播、扩大影响力,办好《综治研究》会刊,推动学科发展与学术繁荣的经验和做法,从“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研究会规范化建设”“以智库建设为核心,凸显研究会应用型定位”“以会刊建设为载体,扩大研究会社会影响力”等三个方面,为今后工作思路提出了建议,并寄语新一届研究会蓬勃发展,继续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与运用,积极参与各项实践、承担课题调研、完成专项研究任务,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政策建议。
第二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黎明作关于研究会换届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介绍了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新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酝酿和产生作了说明。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张志军副主任宣读了上海市法学会《关于同意社会治理研究会换届的批复》。根据会议的安排,主持人肖建国教授详细介绍了第三届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情况。
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卫磊等22人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教授当选为会长,上海海关学院肖建国教授,上海政法学院闫立教授,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原院长、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所长杨正鸣教授,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黎明,我校国际交流处处长夏菲等5人当选为副会长,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虞浔当选为秘书长、上海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副处长夏咸军当选为副秘书长。
新一届理事会名单表决通过后,新当选会长应培礼作了发言,向第二届理事会取得的丰硕成绩和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感谢。他代表新一届理事会表态,一定不负嘱托,广聚人才,提升学术质量,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服务“平安上海”建设、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智库,继续扩大上海社会治理研究品牌效应。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必须广聚人才、提高研究水平、讲求实效。下一步,研究会将在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准确全面地研判治安形势,把握发展趋势,寻找应对之策;二是围绕影响社会治理的难点热点,加强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三是围绕政法综治部门的重点部署开展富有针对性研究。
第二届研究会副会长叶青教授代表我校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向全体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指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研究会工作,力争做到三个“毫无保留”:一是“毫无保留”地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坚持主动作为,搭建好沟通交流平台。二是“毫无保留”地投入到社会治理相关研究当中,将学术成果“毫无保留”地报送给研究会。三是“毫无保留”地支持新一届理事会和新任会长开展研究会工作。
施伟东代表上海市法学会作了讲话,对第二届研究会理事会的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会议的顺利召开及新当选的全体理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次换届是研究会理事会任期届满后的正常换届,实现了人员更替,补充了新鲜血液,既体现了延续性、稳定性,也体现了创新性、发展性,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对于今后研究会的工作,他期望新一届理事会团结带领全体成员,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理研究,提高学术质量,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学术交流传播,繁荣社会治理研究”“加强成果应用转化,服务城市建设发展”等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为推动上海乃至全国社会治理研究作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