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我校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该院举行。青岛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胜良,副院长李焕亭,民四庭庭长王晓琼,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应培礼出席仪式。仪式由青岛中院副局级审判员曹波主持。
应培礼与李焕亭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叶青与李胜良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域外法查明、教学实践、学术研讨、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李胜良表示,青岛中院通过双方涉外商事审判领域外国法律查明合作的契机,与华东政法大学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是青岛中院首次与高等政法院校实现跨省战略合作,为进一步提高青岛法院涉外商事审判水平,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新机遇。青岛中院将发挥司法机关法律教育资源辐射效应,为华东政法大学学生搭建参与司法实践活动的平台,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优秀人才。
叶青介绍了学校概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指出学校正积极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的发展理念,主动对接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需求。此次与青岛中院合作签约是院校双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加强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交流互动方面的又一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青岛中院的诸多司法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也是司法研究的重要载体和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实践基地。他希望双方依托华政在法学领域雄厚的师资、教学、科研力量和青岛中院涉外商事审判方面的丰富实践经验,将合作内容做细做实,在理论调研、审判实践、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入探索,真正形成相互交融、相互借力、相互支撑的生动格局。
我校党校办、统战部、教务处、研教院、社会协同合作处、国际法学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社会协同合作处 文|吴高升、王美丽 图|谢之杰 编辑|叶子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