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宏涛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朱星羽(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在“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我国走向海外的企业日益增多。这为企业创造无限发展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风险,企业面临的雇主责任风险也会更加复杂和严峻。
雇主责任是指雇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因意外导致受伤、死亡,或患有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时雇主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通过立法确立了雇主责任制度,且普遍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除非具有法定免责事由,走出去企业需要对其雇员在境外工作时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走出去”企业面临着日趋严重的雇主责任风险。一旦雇员出现意外,作为雇主的企业可能需要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这显然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走出去企业面临的雇主责任风险
除了普通企业会面临的施工安全、交通意外等风险以外,我国“走出去”企业在海外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遭遇更多不可预见、难以避免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政治风险。政治风险是因投资者所在国与东道国政治环境发生变化、东道国政局不稳定、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给投资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战争、内乱、暴动等,往往伴随着恐怖主义及社会治安问题。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员工在海外遭受人身伤害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多发于非洲及南亚地区。在部分政治不稳定地区,针对中国企业和中国人的暴力事件更是频繁发生。
第二,自然环境和医疗卫生风险。部分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落后的医疗卫生条件,也给走出去企业员工的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成为引起雇主责任的重要因素。除了医疗条件落后、疾病肆虐的非洲,在地震、飓风、海啸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和地区,雇员的人身安全同样难以保障。一旦发生大规模的人员伤亡事件,雇主往往需要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责任,使企业不堪重负。
第三,文化风险。跨国企业在海外发展时需要雇用大量不同国家的员工。而由于各国的风俗文化、价值观念、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存在较大的差异,来自不同国家的雇员之间在工作中更容易产生敌对情绪,引发矛盾与冲突。当这样的冲突上升到暴力层面,雇主很有可能需要为此行为“买单”。
第四,法律风险。由于各国关于雇主责任的立法不同,“走出去”企业雇主责任的认定比国内更为复杂。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同样的情形在我国法律体系内不满足雇主责任的构成要件,在他国却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作为“外来者”的企业往往对东道国的法律缺乏认识,没有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从而进一步增加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雇主责任风险的防范与转移
过高的雇主责任风险不仅无益于企业的平稳运行和发展,也不利于对雇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已成为制约企业成功“走出去”的一大阻碍。在此严峻形势下,如何转移企业面临的雇主责任风险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企业要加强风险管控意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鉴于各国的政治环境、法律制度、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风俗各不相同,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应当做好充分的调研和风险评估工作,对目标国家进行考量与甄别,尽量选择政局稳定、社会治安良好、与中国维持友好外交关系的国家。这不仅有利于减小企业的海外雇主责任风险,也能够为企业的发展与经营提供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在确定了“走出去”的目的地后,企业应当积极展开对员工的培训。一方面,企业需要向雇员介绍目标国家的政治环境、法律制度、文化习俗等基本情况,使雇员对将来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有全面充足的认识。另一方面,提升雇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也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在危险环境工作的雇员,企业应当传授必要的自救方法和应急措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其次,企业应当建立境外安全管理制度和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当“走出去”企业正式在海外“落脚”后,应当尽快制定完善的境外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加强工作环境的安全保障设施建设、购买海外安保服务等。同时,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也必不可少。企业应当有意识地为雇员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救援团队,并且与当地政府和安全部门积极交流、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能在各类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尽可能减少员工伤亡。
最后,应当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尽管上述措施能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减小雇员在海外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可能性。但境外仍有许多不可预料、难以控制的风险是无法完全回避的。因此,购买保险已成为企业转移雇主责任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目前,工伤保险作为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已在企业全面普及。但由于其保障范围小,赔付率较低,不能将“走出去”企业的雇主责任与赔偿金额完全转嫁。因此,企业需要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转移雇主责任风险,作为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
对于“走出去”企业,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于雇主而言,雇主通过交纳固定的保险费,将雇员遭受意外伤害时的赔偿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既能保证企业的稳定经营,也可避免因赔偿问题而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诉讼。于雇员而言,商业保险能够保障其获得充分的补偿和有效的救济,不至于因雇主的推脱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等原因而利益受损。
实际上,跨国企业的雇主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转移风险的案例在实践中已不鲜见。中国平安保险、中国人民保险等诸多保险公司已经针对“走出去”企业开发了一系列保险产品,包括雇主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绑架赎金险等,部分保险公司甚至创新性地为客户设计了一些扩展条款,将紧急救援费用、紧急运输费用、撤离疏散费用纳入承保范围,提供多种优化后的保险方案。企业可自由选择是否扩展承保,方便灵活。由此可见,通过商业保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的方法已然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走出去”企业应当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最大限度地转移风险、保障自己的权益。
(来源于《上海法治报》,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