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华政

  • 【人民网】黄浦区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共建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

    发稿时间:2017-07-09浏览次数:206

    人民网75日电(晓赟 屠知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精神,积极探索特大型城市中心城区治理法治化的有效路径,76日,黄浦区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共建的“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举行成立仪式暨首次研讨会。这是黄浦区和华东政法大学的再次深度合作,依托各自在法治实践和法治理论方面的深厚优势,联合成立的上海市第一家区校共建“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黄浦区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汤志平,黄浦区委副书记、区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杲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市司法局副局长、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陈春兰,黄浦区副区长、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左轶梅,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燕萍,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专家团队、黄浦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

     

    黄浦区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共建的“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首次研讨会现场

      

    仪式上,汤志平、叶青共同为中心揭牌。杲云作了致辞,他表示黄浦区历来高度重视依法治区工作,注重加强依法治区顶层设计,着力在法治建设道路上深耕厚植,先后制订出台了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黄浦的实施意见,区人大作出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决定,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了区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基本形成了“党委统筹领导、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依法治区工作格局,切实履行了法治建设责任和使命,取得了一批积极成果。随着依法治区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强法治工作评估的必要性、紧迫性日益突显。为此,黄浦区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共建“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着力探索引入更加科学的法治量化研究理论和方法,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实现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黄浦在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进程中走出一条具有黄浦特色、适应未来发展的法治建设新路。

     

    黄浦区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汤志平,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共同为中心揭牌

    陈春兰在致辞中首先向全市第一家区校共建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她指出,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法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希望双方深化合作、加强共建,以中心为平台,抓住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这个“牛鼻子”,抓住基层依法治理这个“关键点”,抓住法治为民惠民这个“立足点”,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推动城区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治理再上新台阶。

    仪式后,中心举行了首次研讨会,研讨会由行政法专家、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邹荣教授主持。围绕“城区治理法治化”的主题,黄浦区金融办、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半淞园路街道先后进行了交流发言,展示了黄浦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践和创新成果。华政专家团队的韩强教授、沈福俊教授、章志远教授、陈越峰副教授分别针对黄浦区四部门的法治实践,进行了点评,既充分肯定了黄浦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拆违十条”、无证无照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业委会法治评估等工作中的法治创新突破,又结合黄浦区实际和优势,就如何系统推进城区治理法治化、深化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做研讨会综述发言,他对黄浦区和华东政法大学区校合作法治战略框架协议里第一个实体化运作的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要求华东政法大学要发挥人才优势,学科专业优势,尽快在黄浦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上海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指导下,推进实体性运作,尽快形成实质性成果,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据悉,黄浦区政府在2015年就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法治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黄浦区作为上海特大型城市的中心城区,承载着法治建设示范区的重任。黄浦区是全国法治城区创建活动先进区,近年来始终在法治建设道路上努力探索。区依法治区“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要建设成为政府规范高效、司法公平正义、城区安全有序、全民崇德尚法的法治建设示范区,为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打造经典黄浦、精品城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目前正在通过第二轮依法治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7),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今年以来,黄浦区不断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已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要求纳入本区绩效考核体系。为加快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此次黄浦区与华东政法大学在法治量化研究领域深化合作,在全市率先成立“依法治区评价体系研究中心”,旨在通过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考核标准、评价机制,对黄浦区当前法治建设的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考核,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完善黄浦区法治建设的工作格局和体制机制。

    (来源于人民网,20170706日)

    最新导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