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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发稿时间:2017-07-05浏览次数:668

    629日上午,我校与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加强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研讨会在该院举行。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恒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军、管巍、孙琳、吕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蓓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柳燕,我校校长叶青,教务处处长王月明,研究生教育院党委书记常永平,华东检察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戬,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左丽珺,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王恩海等出席。仪式由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邹荣主持。


    叶青与杨恒进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叶青与杨恒进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并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和“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研修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双方将从学术研讨、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专家咨询、研修培训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杨恒进表示,静安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大学合作签约是双方加强合作共建的良好开端,双方共商培育复合型法律教学人才和实务人才、促进检校融合发展的战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高起点、宽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交流。他指出,双方要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生效,利用“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支持华政充实教学内容、扩宽科研信息和学生实践渠道,探索系统性的“检察官助理”项目;加快推动双方共建共赢,利用“检察官研修基地”,提高理论素养、优化知识结构,造就优秀检察官队伍;加快推动检校合作深入发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不断细化内容、方式和途径,促进双方合作提质增效。 



        叶青代表学校对静安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在人才培养、专家互聘、科研合作等方面给予学校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学校积极实施“开门办学、开放办学、创新办学”发展理念,此次签约是双方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提出的“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的要求,是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服务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又一个互利共赢的重要举措。他强调,华政将发挥法学理论丰富、学科体系健全、师资力量雄厚等优势,主动对接静安区检察院的战略需求,双方要构建有效沟通协商机制,将合作协议做实、做优,形成院校合作共建的特色品牌,开创相互交融、相互借力、相互支撑的政产学研良性循环的生动格局。

    来源| 社会协同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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