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华东政法大学日前组织校志编纂人员开展地方志法规学习活动,旨在推动学校校志编纂工作稳步向前。
此次学习活动持续近一个月。校志编纂工作组将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上海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 等地方志法规资料通过微信推送给每位编纂人员,并提出学习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校志编纂工作组和各承编单位印发地方志法规宣传材料300多份,举行学习讨论会40多场次,200多人参与了学习讨论。
结合学校校志编纂工作实际,大家对地方志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要坚持依法修志。华东政法大学作为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在校志编纂的各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办事。要依法制定并上报编纂设施方案,依法收集资料、制作电子资料卡片和长编、撰写初稿,依法接受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审查验收,依法出版校志。
二要树立质量意识。为确保质量过硬,华东政法大学依据《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 办法》规定,将精品意识贯穿于校志编纂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确保校志编纂成果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校志编纂人员把校志编纂工作视为自己的崇高使命,用智慧和努力打造出一部精品良志。
四要加强资料整理、保管工作。校志编纂人员充分利用自动化办公条件,及时将现有的具体、典型资料分类保管好,给后人留下足够多的真实可信的资料。
(来源于《上海法治报》,通讯员 张亚萍,2017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