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我校第十二期法律助理项目启动仪式在交谊楼报告厅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卫建萍,我校副校长顾功耘、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洪冬英、教务处处长王月明,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各法律助理接受单位法院政治部(处)负责人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史红光主持。
洪冬英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法律助理项目是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法律助理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扎实工作,虚心学习,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法学理论的应用能力。
王月明指出,本期法律助理项目首次吸纳本科生参与,启用本硕联动模式,是继法律助理升级法院实习助理后的又一次重大扩展,希望法院领导同志继续信任华政学子,对法律助理严加要求和管理,也期待研究生带领和帮助本科生,传授专业知识和经验,共同进步。
穆安楠和周亚婷分别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法律助理代表作了发言,表达了对本次法律助理实习的认识、期待和决心。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王振华作为法律助理接收单位代表对法律助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介绍了院内普法讲坛、素质拓展、沪港交流、主题学习、模拟法庭等特色项目,建议法律助理在常规实习外积极参与法院活动,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卫建萍对本期法律助理项目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科学部署、完善管理,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强化合作、不断探索,为项目发展提供内生动力;三是重视实践、全面发展、珍惜机会,实现自我提升。
顾功耘在总结发言中强调,法律助理项目是学校和法院联合探索推进人才培养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尝试。他要求法律助理做到三点:一是明确目标,勇于实践;二是端正心态,虚心学习;三是严于律己,持之以恒。
本次共有84名研究生和58名本科生参加了法律助理项目。法律助理项目启动仪式结束后,各法律助理接收单位的政治部(处)领导与法律助理们展开了分组对接和交流。142名法律助理将陆续择期走上实践岗位。
来源|研究生教育院 文字|危红波 编辑|熊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