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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市一中院第一期法院实习助理项目”总结会举行

    发稿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1226

    55日上午,由我校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市一中院第一期法院实习助理项目”总结会在市一中院召开。市一中院政治部副主任杨锦华,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张勇、培养办公室主任史红光、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习项目负责人戴国立等出席总结会。会议由市一中院政治部干部科副科长曹晶清主持。

    总结会现场

    法院实习助理项目组长代表我校参与实习项目的24名研究生汇报了本期项目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相关成果,展示了在实习活动期间参与一线审判岗位工作、撰写裁判文书、业务调研、旁听大要案法庭审理、举行模拟法庭和辩论赛、开展参观访问和文体活动的风采。与会研究生就参加实习项目的心得体会进行了积极踊跃的交流发言,对我校研究生教育院老师、市一中院各业务庭室带教法官和政治部项目负责人等表达了由衷谢意,并对今后如何改进和完善法院实习助理项目管理等提出了中肯建议。

    与会嘉宾向获得“优秀法院实习助理”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证书

    与会嘉宾向获得“优秀法院实习助理”称号的研究生颁发了证书。张勇对在座学生圆满完成实习工作任务表示祝贺,向市一中院的大力支持和带教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法院实习助理项目是我校与上海市法院系统多年来开展法律助理实习项目的升级版,在强化“校院对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在法院审判岗位参与一线业务的实习实践,有助于提升法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实现理论学习与司法实务的有机结合。杨锦华对我校研究生在实习岗位上的工作表现表示充分肯定,并表示本项目将在法律人才培养、协同推进司法改革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双方继续加强合作,把法院实习助理项目越办越好,打造成法学人才培养的示范性品牌项目。


    合影

    2015年开始,我校研究生教育院与上海市法院系统在多年合作开展法律助理项目(每届为期三个月)的基础上,先后与上海市一中院、二中院和三中院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法院实习助理暨司法研修助理”项目,为我校广大法学专业和法律硕士研究生提供更贴近审判实务、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的实习机会。目前,近百名研究生积极参与并顺利完成项目实习活动。法院实习项目与法律实习助理项目同行并举,运行良好,取得了校院合作双赢的效果。

    来源|研究生教育院   图文|戴国立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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