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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还是要把书教好”——我校金可可教授荣获“2017年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发稿时间:2017-05-09浏览次数:2302

    五一劳动节期间,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和上海市教委主办、市教育工会和市劳模协会承办的以“立德树人,薪火相传”为主题的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教师座谈会暨先进表彰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懿德楼举行。70余位市教育系统劳模和优秀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我校法律学院金可可教授被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



    为了分享金可可教授孜孜不倦教书育人的故事,华政学生通讯社记者唐诗婷对其进行了专访。金可可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还是要把书教好。”

    只要你在华政上过课,匆匆赶路之余一定撞见过一个被学生挤得满满当当的教室,不少学生搬了凳子坐在教室后排,更有一些就站在教室剩余那点零零星星的空地上,目不斜视地盯着讲台的方向。三尺讲台上,立着一位身姿挺拔的男教师,他剃着一头干净利落的寸头,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斯文地架在鼻梁上,眼神中闪烁着对教学的无限热爱与对学生的殷切厚望。他的名字在华政早已耳熟能详,不少学生慕名而去只为一睹他的风采。


    于法律,日久方生情

    1991年,如今的民商法领头人金可可尚对法律没有任何概念,本想报考中文系之类的人文学科专业,出于父母要求才被迫选择来到华政就读法律。大学四年时光虽然浸透在华政浓浓的法学氛围中,却缺少一个契机让他对法律产生兴趣,只随着自己的兴致在哲学、文学、书法的海洋中遨游。话虽如此,他与法律的缘分却是从那时起便结下了,可以说是“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毕业后,金可可在一家公司工作需要用到大量的法律知识,于是他报名了律师资****,即现在的“司考”。再后来,因为和同窗“顶牛”,夸下海口说自己一定能考上难度很高的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便硬着头皮去考了研究生,也幸运地考上了。在读研期间,他对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总想“在法学之外找到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了大量历史、思想史、哲学方面的问题,但对于法学的核心――法教义学――依然是不得其门而入。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他在北京读博、毕业后首次德国访学期间。直到2007年他访学结束、回国教书,站上讲台讲授第一门民法核心课程“物权法”,为给学子真正理清法律条文的脉络、传达法律精神的内涵,他才真正开始进入“法律”的核心。这一开始,便是无穷无尽、愈钻愈深的法律世界。

    博士毕业后,金可可两次赴德访学,这两次访学经历给他的学术世界带来了深刻影响。此前他只是耳闻德国法律成果的积累之超前,等真正到了那,才领略到这片汪洋大海的广袤无垠。刚开始接触德国法律时,金可可觉得其制度架构之精细复杂至极,但背后之价值理路却能一以贯之,令人叹为观止,后来按照脉络一直追溯至德国民法典立法时期甚至更前,便会发现德国的每一代学者终其一生都在为某一些制度或问题做微小的“加法”,日积月累、代代相传,方有现在如此精密而深邃的论述。德国民法的研习,也为金可可掌握“正本清源”的方法创造了机会,几乎任何一个制度都可以在德国找到其原貌、经过和发展,再和中国法条加以对比,如何理解便一目了然。

    德国令人叹为观止的学术积累令金可可心潮澎湃,为了让包括自己在内的国内学者能够深入研究德国的民法资源,他花了整整两年时间,通过系统扫描、复印绝版书和低价购买重要书刊,在两次留学回国时分别运回国0.5吨和2.5吨的学术资料。这些资料,很多都是他在德国留学的一个又一个夜晚,边看书、边扫描,一页一页扫描装订而成的“珍贵宝藏”。

    谈及此,金可可骄傲地称自己为“国内德国民法藏书第一人”。他将对书的热爱延伸到学科的管理和导向上,在他看来,符合科研指标并不和学术优秀划等号,但爱书的人必是学有所成的。“搞法律研究,一是要有好的法律书籍,二是要有阅读这些书籍的人。”金可可如是说。



    于教学,自主革新

    和中国学生一样,德国学生在高中毕业后就直接进入大学进行本科学习,此前并未接触过法律,但金可可却发现,德国法律课的难度要比中国高好几等级,而老一辈的教师却告诉他“本科生不用学得太复杂”。他思来想去心有不甘,又不是中国人有智力上的缺陷,一定是中国法律课的教学方式出了问题,学术研究存在漏洞。在德国,大学法律教学主要有三大法宝:上大课、小组案例研习、讨论课,学生能够通过研讨解决实务问题,从而提升理论的建设。于是,回国教书后,金可可决定自主创新教学方式,仿效德国人的教学难度,坚持“教得难,却让学生懂”。他相信唯有如此,学生所习得的知识才是有含金量的。

    课程难度上升了,其实对于老师而言也是一种提升。既要保证教学内容的难度,又要让学生理解并接受。为此,教师自己首先要保持条理的清晰,然后要保证“案例先行”。金可可笑称这个方法“偷师”刘宪权教授,要给学生层层设问,再留给他们自行摸索、独立思考的时间。面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金可可会使用不同的案例,在给大一新生上课时,他倾向于用生活化、日常化的简单案例,像“蛋饼案”“自行车案”等经典案例已经被学生们口口相传,在整个华政都算得上是耳熟能详。

    案例研习这一方法被金可可初次实施于民法总论的课堂,一个学期下来学生们尝试以德式案例研习法解三到四个案例,得到了不错的反响,而这种学有所用的成就感则有助于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在其他老师的课堂上,也出现学生主动要求老师进行案例研习。看到这个方法初有成效,金可可便在第二个学期开设的“物权法”课堂中继续推行。2011年起,他正式开设“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法律学院卓越班是必修课,其余是全校公选课,此课经学生口耳相传,深受学生欢迎。在2016年秋季学期金可可开设“民法案例研习II”选修课时,按要求人数上限为50人,实际选课人数却为428人,为了让更多学生能够听到这门课,金可可又加开一门50人的课程。然而,正式开班时,当他走进那个只能容纳50人的小教室,发现底下座无虚席,坐着的、站着的,把教室给塞得水泄不通,实际听课人数起码达到了150人之多着实惊到了金可可,但他也清楚地意识到案例研习已被学生们彻底接受并肯定了。

    在金可可看来,目前国内为课程配套的案例研习课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懂这个方法并愿意用这个方法的教师太少,一个简单的案例,里面的每一个要件、细节都需要用相应法条配以解释,这是极度耗时、耗力的,即使非常简单的案例也往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来分析,更不用说复杂的案例了。虽然困难,但他相信,一个学校若是能以制度形式为每节主干课配上一节案例研习课,那学生们的水准一定会大大提升。

    法学不同于一般的学科,其内容的繁杂可能需要老师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去备课,有时候还需要抽出自己的空余时间为学生加课、补课。华政的标准课时是16周,但这对于一门法律课程尤其是民法来说远远不够,有时16周课时结束,教学内容才进行到一半。“如果教得浅,那可能绰绰有余,但是不想牺牲课程难度的话,只能另加课时。”这一点金可可很坚定。

    他坦言,忙碌到近乎没有属于自己时间的那阵子,的确有过时间上的困惑,但又扪心自问“一个人的时间什么时候最有价值?”,当你贡献出了自己的时间去让几百个人都受益,这就是把时间花得最为划算的一种方式。从一开始的自己一个人坚持为学生抽空补课,到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师为学生定期补课,义务加课已然成为了民法教师团队的风气。他说:“总有人说会不会教课是天生的,不,其实就是看教师投入够不够。只要投入够了,不可能有不会教课的老师。老师的尊严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除日常教书,金可可每周还会花1-2个半天的时间开读书会,分别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读书会主要是讨论课的模式,一般由金可可指定书目和题目,负责报告的学生自行整理成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求有极为清晰的体系条理,要提炼出争议点,将争议点归入恰当的要件,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接受全体参与者的“盘问”。通过这种方法提升自己的效率非常高,基本上学期结束每个人都积累了厚厚一沓读书报告。金可可自豪地介绍道,读书会上很多学生毕业后都去了名校深造,这也更加证实了他之前所说的“爱书者大多都能搞好学术”。



    于自身,价值观先行

    当问及如何权衡教学与科研工作时,金可可斩钉截铁地回答“教学优先”。他始终坚信,只有在教学中发现问题,科研水平才会有所长进。因此,除了课前备课,每次讲完课后他都会花上半天时间进行二次梳理,整理出上课过程中心里的“疙瘩”,理清所有疑难点和遗漏点,然后在下次的讲课中补充进去,这些课堂外自己与自己对话的时间能让他感到自己有实质性的进步。“真正做学术的人,不看在什么刊物上发表了什么文章,看的是他实质性的论述有没有让人受益的东西。”反观现在许多高校内的老师,过于注重科研成果,忽略了教学工作,可谓是本末倒置,其学术研究也必然是漏洞百出的。

    早些年,金可可也曾忙碌于社会工作,作为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为政府开言献策过不少。近两年,他将重心转移到了自己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上,牢牢抓住一个点:只去做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的事情,专攻术业,精益求精。

    目前,金可可没有什么过于远大的规划,只想着把书教好,把科研做好,争取在学术界作出贡献,然后引导学生去做和自己一样的事,这无异于是自身的不断放大。“学术界许多大家,终其一生,重大的学术成果也非常有限,为人称道的往往就是那么两三个。但教导学生则不同,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就等于是几何级数的放大,让你的价值不断扩大、延续。”这种成果才最让他欣慰。

    最后,金可可也给出了一些学习法律的建议:一是要明白法律学习的核心,即法条的解释和适用,这是重中之重。历史、哲学和思想的学习固然也很重要,但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法条的解释和适用才是核心技能。他提到,虽然价值观要通过通识教育来形成,但也绝不能让通识教育过多地挤占学生专业训练的时间,二者需要注重平衡和侧重。

    二是要懂得区分能力和知识,知识是他人送到你口边的,能力则是自己锻炼而成的。如今很多学生表面上无所不知,但仅是略懂皮毛,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知识是无穷的,走马观花式的学习太过肤浅,千万不要陷入“知识恐惧焦虑症”,要通过深入研究和思考某一个问题,让自己掌握学习与解决问题的方法,才能提升让自己终生受益的能力。说到这儿,金可可还举了刘小枫教授所举一个“震动效应”的例子:做学问要像板上钉钉一样,在一块板的表面上钉再多钉子,这块板都是纹丝不动的;而牢牢地钉上哪怕一颗钉子,整块板都会震动。

    三是要相信“价值观决定一切”,一件事情,出发点和动机不同,最后的客观效果也不尽相同,要把动机摆正了再去做事。“年轻的学生尤其需要懂得这个道理,法律的技能是次要的,价值观的形成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进而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无害的人。”金可可循循善诱。反过来说,民法对价值观的形成也有相当大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敬业、诚信等内容,都能够在民法中有所体现。因此,学好民法,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你的价值观,牵引其向一个更加积极的方向发展。

    金可可曾多次获评华政“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荣获多项学术奖励,日夜坚守在教学和科研的第一线。这次,他又获评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这位干得多、干得好的劳动者用一个又一个奖项,更用一次又一次收获获得了肯定。

    来源|校工会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文字|叶子芩 唐诗婷   摄影|蔡鑫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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