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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届“中国·上海家事审判法官论坛”在校举办

    发稿时间:2017-05-08浏览次数: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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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至5日,首届“中国·上海家事审判法官论坛”在我校举办。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祥青、我校副校长顾功耘教授到会致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孙培江致闭幕词,并与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一同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论坛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我校共同主办,我校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科承办,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协办。来自华东地区法院系统家事审判领域的相关负责人、近50家法院的100多名法官以及我校部分师生等近200人参加论坛。论坛由我校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永杰、秘书长孙颖主持。





    本次论坛以“配合最高法院20166月启动的家事审判试点,搭建国内家事审判理论与实践交流平台”为宗旨,自201610月启动以来,在华东六省一市高院、全国范围部分法院的配合下,共收到了交流论文120余篇。论坛设置了诉讼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三项议题,分三个场地进行探讨,分别由一名专家与一名法官共同主持,营造了良好的交流氛围。

    诉讼法议题专场由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陈爱武教授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牧共同主持,讨论家事审判改革路径、特别程序构建、家事调解机制完善、探望权执行等问题;婚姻法议题专场由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会常务理事许莉教授和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芳主持,围绕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认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离婚诉讼冷静期等展开深入讨论;未成年人保护法议题由我校功勋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徐建教授和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王建平主持,聚焦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就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和讨论。

    与会法官畅所欲言,就亲历的案件提出了问题、分享了经验,体现了论坛鲜明的实务特色和跨界交流优势。在聚焦诉讼实务的同时,法官们还深入到家事审判背后的法律文化,探究古代中国家事诉讼理念中诉讼制度与法官主体并重的优秀传统,全方位检视域外家事法院的设立背景,对家事审判在未来中国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的特殊社会功效进行了有益探讨。正如孙培江在闭幕词中所说:“家和万事兴。在这风和日丽的日子,各种观点虽然和而不同,但都和颜悦色、和风细雨地和盘托出可谓是和衷共济和光同尘,取得和隋之珍的宝贵结晶。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第八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切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开展设立专门家事审判庭试点工作。为此,最高法院决定自201661起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100个左右的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本次论坛应此改革大背景而生,及时建构了家事审判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沟通平台,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20124月,我校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成立。作为国内第一个中美高校间老龄法合作研究机构,中心以我校民商法学科教师为骨干,与美国芝加哥约翰·马歇尔法学院等进行了多方位合作,研究涉及法学主要专业和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医学等领域。先后开设了“涉老法律比较”远程同步课程,进行过多人次人员互访交流;在芝加哥合作举办的国际涉老法研讨会被列为上海与芝加哥姊妹城市交流项目。中心在一直致力于中美两国涉老法律文化的比较研究,并密切关注司法实践,努力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人员搭建良好的交流平台,目前已与家事审判改革的部分试点法院和相关养老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相关成果。中心成员发表、出版了近20项成果,承担了国家级项目2项、省部级课题6项及其他多项课题,积极参与制定、宣讲《上海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举办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知识竞赛,参加、主持了去年举办的首届老年法论坛并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带动了更多的力量投入涉老研究领域,扩大了中心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图文来源|中美老龄问题研究中心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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