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跟党走,激扬青春献祖国。5月4日下午,我校举行建团九十五周年表彰大会,表彰2016-2017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个人,重温入团仪式,吸收法律学院1508团支部王志杰等35名青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校内各级团干部和团支部代表、获奖青年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
在2016-2017学年,我校共青团工作在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成才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进展,涌现出一批典型个人和先进集体。我校法律学院团委荣获2016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法律学院1305班团支部荣获2016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研究生格致思辩青年团队获2016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国际法学院洪静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校团委黄晶晶获“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发展学院裴小舟获“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校团委决定授予法律学院1402团支部等51个团支部“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法律学院1504团支部等10个团支部“五四特色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法律学院1505团支部等2个团支部“团学工作创新奖”荣誉称号,授予郑钰明等463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梁萌等761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青年立志做大事”讲话精神座谈会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一起观看了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的新闻联播,并围绕总书记提出的“青年立志做大事”进行了座谈。
五四期间,我校团委还举办了第十九届“春之华政”青年文化艺术节、“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征文等一系列相关活动。
来源|校团委 文字|尤怡菲 陈双雄 图片|任凯 编辑|熊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