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晚,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我校科学研究院院长陈金钊教授应邀在集英楼主讲2017年“法治中国”课程第二讲——“法治思维、法律方法与法治能力的提升”,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赵庆寺教授主持。
陈金钊以“论述法治思维、强调法治方法”为主线,通过生动的案例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在法律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学会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陈金钊指出,法治思维就是法律思维,要像律师一样思考,法律人在外在范畴要做到“去权力化”,解决权力泛化的问题;在内在范畴要根据法律思考,注重法律精神、理念及目的。他结合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在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及法律解释的过程中如何以简约应对复杂、做到一般优于个别。通过对案件的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应用,他强调法官在使用法律规定时,仅仅依靠法律思维规则未必能顺利办案,还需要正确的法律方法和严格的法律论证。最后,陈金钊对比了中国和欧洲的法律论证思维,对中西方法律论证方法的异同作了阐释,并强调司法实践要同时重视内部和外部论证思维。
同学们积极发言,踊跃提问,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整个授课持续将近两个小时,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在今后的法律学习中会注重培养法律思维,掌握法律发现方法,提升自己的法律论证能力,展现温暖而有正义感的华政人风采,为中国的法治进程发挥法律人应有的作用。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字|施雯 编辑|熊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