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举行《2016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发布
http://www.sh.chinanews.com/kjjy/2017-04-16/21395.shtml
【上海教育新闻网】“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论坛在华政召开
http://www.shedunews.com/zixun/shanghai/gaodeng/2017/04/17/2079412.html
【上海法治报】沪举行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
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7-04/17/content_21784.htm
【澎湃】2016企业家刑事风险报告:所涉罪名扩大,三成来自制造业
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663839
【社会科学报】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暨《2016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发布会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
http://www.shekebao.com.cn/shekebao/n440/n448/u1ai12090.html
【上海法治报】全国检察官、法官、律师在沪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把脉
企业家增强“法商”避免踩“雷”掉“坑”
http://newspaper.jfdaily.com/shfzb/html/2017-04/19/content_22484.htm
【中国社会科学网】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在沪召开http://www.cssn.cn/gd/gd_rwhd/xslt/201704/t20170419_3491259.shtml?bsh_bid=1675267624&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上海法治报】全国检察官、法官、律师在沪为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把脉
企业家增强“法商”避免踩“雷”掉“坑”
最近一段时间,反腐剧《人民的名义》 正在热播,剧中蔡成功作为大风厂的老板,为了扩大生产,却栽在山水集团美女老板高小琴的手里,由此背上了上亿元的债款,东躲西藏,最终身陷囹圄……
在这部电视剧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政府官员之间,私下不乏肮脏的交易,有的人因此而掉进了“坑”里,最终没法爬上来; 而有的人掉进去的同时,也为别人挖了个“坑”,可谓尔虞我诈,步步惊心。
那么,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样的“坑”呢?
4月15日、16日,第五届“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高端论坛”暨《2016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 发布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论坛上公布了一组数据,2016年我国企业家犯罪案件总数为1458件,涉案企业家共计1827人,比2015年几乎增长了一倍。
褚时健、牟其中、黄光裕……历数近年来不断掉进“坑”里的大大小小的企业家,有人说,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种说法多少失之偏颇,但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当前企业家所面临的复杂的法律环境。
与会专家表示,企业家要尽快补上刑事风险防控这门课,要学会用“法商”去驾驭创造财富的“智商”和“情商”。
“雷区”边缘企业家经营有风险
这次论坛聚集了中央及地方司法机关的专家型领导、20多所科研院校的犯罪学、刑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企业界、律师界的代表共计近200位特邀嘉宾。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教授在致欢迎辞时,从热播剧《人民的名义》 谈起,说“正派检察官和领导人物,凭着充满正义的形象,实力圈粉,广受点赞”,并不无幽默地说,“现实版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部分省市的监察委、检察院、法院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家齐集华政,一定会更有‘看头’!”
说到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刑事风险,叶青说,当前,企业家涉罪的现象频发,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法律界应该高度重视,依托法律为企业家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些企业家感叹,他们有时感觉仿佛身处“地雷阵”,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锒铛入狱,而刑事风险的防控对他们来说,依然很陌生。
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在本次论坛上发布了《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报告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检索企业家犯罪案件作为调查数据。
2015年我国企业家犯罪案件总数为793件,到了2016年骤增为1458件,其中,国有企业家犯罪案件为203件,民营企业家犯罪案件为1255件。2015年企业家犯罪案件中涉案企业家共计921人,到了2016年骤增为1827人。
企业家犯罪案件为何呈连年上升趋势,北京师范大学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常务副主任蔡正华认为,案件数量不减反增可能有几种原因,比如统计口径的问题,被调查的案件数与实际案例数来比还是非常少的。
“另外一个原因是,可能是因为经济下行期,积累的一些社会问题正处于高频爆发期”,蔡正华说:“近些年国家正在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犯罪打击力度,比如涉众的集资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类犯罪等占比都有所提升,因此出现企业家腐败案件呈增长趋势。”
蔡正华认为,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的企业家涉罪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刑事风险仍然是企业家群体面临诸多风险中很大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国家的法治越来越健全,司法执法落地效果正在显现。
有的国企“纪检监察”听老板的
《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 还透露,2016年国有企业腐败犯罪高频率罪名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职务侵占罪等。这些罪名的潜伏期呈现延长趋势,尤其是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潜伏期长达10至15年之多,甚至还有20年以上。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但是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及经营领域职务犯罪呈现易发、多发趋势,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一份调查表明,2011—2015年,上海检察机关共查办国有企业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791件911人,基本每年均占到立案件数和人数的近五成。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国企职务犯罪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权力运作不公开、不透明; 二是不按规定执行和操作。上海一家包装造纸企业原副总经理谢某同时兼任集团三个子公司董事长,权力过于集中,竟擅自决定将子公司430万元公款借给他人从事营利活动,还指使一家子公司暗地为其妻子每月发放挂名工资。
监督机制执行不力,制约措施形同虚设,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一些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往往都由企业领导决定,不能对企业领导者在经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实施监督。上海一家房地产公司领导班子集体4人在改制过程中,由于缺少监督制约,隐匿了属于国企资产的区财政扶持资金282万元,将其中的91万元予以侵吞。
还有一些国企腐败分子抱有侥幸心理,自以为行为隐蔽,手段高明,导致职务犯罪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一边退钱,一边还在收受贿赂的行为。上海一家企业原副总裁戴某为他人在工程建设中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04万元。在听到纪委要对他进行调查时,他赶紧约行贿人见面,商量对策,设计了几套应对调查的方案,但面对铁的事实和证据,戴某最终不得不如实交代。
“要规范权力运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源头上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的发生”,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调查认为:“建立制约机制,形成系统的防范体系,从制度上预防国企职务犯罪的发生。”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丁谷平表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手段,在防范国有企业刑事犯罪方面有较好成效。未来将继续推进,形成防范国有企业刑事犯罪新思路。”
民企为寻求公权力保护伞铤而走险
2016年10月16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显示,万达与万科的河北省唐山子公司为躲避抽逃出资调查,涉嫌行贿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马爱,致使国家损失1155万元罚款。
这是《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 公布的企业家犯罪年度的十个案例之一,报告认为,万达、万科作为中国最成功的集团企业,拥有行业内最严苛的内部管理制度,其商业领袖均在不同场合放出过“从不行贿”的豪言,现在他们不行贿的“神话”遭司法判决否定,凸显了企业家理想、情怀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
报告指出,行贿罪与政府官员的腐败犯罪有着伴生关系,这就要求反腐工作中要加强非公领域的腐败犯罪预防和治理。单位行贿罪在国企和民企中的表现不同,国企中单位行贿罪逐渐成为最低频罪名,而民营企业中单位行贿罪依旧属于高频罪名。
“这与国家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不同态度和经济政策不无关系”,报告指出:“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为寻求扶持铤而走险,对公权力进行行贿,冒着触犯刑事法律的风险寻求保护伞。”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张远煌透露:“民营企业家触犯的罪名高出国有企业家2—3倍。民营企业涉及的经济民事纠纷,往往更容易升级为刑事案件的现象,我们无法从企业家方面去寻求合理解释,只能从现行刑法相关制度设置,以及司法运行是否体现了对不同经济形态公平对待与平等保护中去寻找原因。”
在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杨茜看来,非公有制经济要健康发展,前提是非公有制经济人要健康发展。当前经济形势较为复杂,下行压力较大,企业要一心一意谋发展,防范风险很重要,应坚持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做到遵法守法。
延伸阅读: 国外企业舞弊 客户、供应商举报最积极
腐败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企业舞弊是全球许多国家的通病。本次论坛提供的《各国职务舞弊和职权滥用调查报告》透露,在美国,企业的舞弊类型主要是:发票舞弊、腐败舞弊、非现金方式舞弊、隐匿票据、费用报销舞弊、支票篡改舞弊、工资单舞弊等,其中发票舞弊占比例最高。
报告显示,超过40%的检举并非来自于本公司员工,而是来自于客户或供应商。47%的舞弊案例是通过热线举报被发现的。当舞弊者是高级管理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时,举报人最有可能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其次最有可能向执法机构报告。这种趋势的合理解释可能是担心高管报复自己,向直接主管报告具有风险。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近一半的案例涉及多个舞弊者相互勾结进行舞弊行为,而涉及的舞弊者数量越多,损失越高。这是因为,多人舞弊案例中,他们想贪得更多利益,就会窃取更多的资源。换句话说,随着更多舞弊者期望获利,舞弊者需要偷窃更多,以满足参与舞弊的每个人。
(来源于《上海法治报》,刘海,2017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