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圆满完成2017年春季招生工作。经校测、预录取公示、预录取资格现场确认等环节,截至3月17日我校共录取公安类专业考生50人、法学(涉外卓越商事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考生10人。
我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招生准则,以公平性与科学性为导向,规范有序地开展包括校测在内的各项招考工作。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理念,明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方案和要求;精心设计校测工作流程并充分准备;制定详细周全的工作手册,认真开展工作人员培训;规范考官面试分组方式等。同时,学校从校内外遴选以法学专业背景为主兼具其他学科或工作背景的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团队,强化考官考前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职责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要求,面试过程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启用屏蔽设备,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测试成绩、测试合格线及监督举报方式等校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是上海新高考改革方案实施的第一年,春季招生是上海整体实施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经考生确认后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也在本次春招面试中首次使用。为保证此次春季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踢好“临门一脚”,学校高度重视此次春招工作,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监督、参与,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人文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大力配合,学工部(处)细化工作落实,保障此次春招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学工部(处) 文字|谷向荣 编辑|熊颖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