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完善我国条约保留制度研究》一书针对中国条约保留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提出完善中国条约保留制度的建议与对策,具有现实意义。此外该书内容丰富,全面统计和深入分析了关于条约保留的大量一手资料,对中国1949年以来82个多边条约保留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对100多年来英美俄日作出的300多个条约保留条款进行了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条约保留制度的总体对策、完善我国条约保留制度的具体对策、完善我国特殊条约保留制度的对策等全方位的方案,从而在完善我国条约保留制度方面进行了开创性研究。
王 迁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网络环境中的著作权保护研究》一书对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的诸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和细致的研究,在学术界和司法界产生了较大影响。一些学术观点已在实务中得到了较广泛的体现。如“信息网络传播权”只能控制交互式传播,不能用于控制网络定时传播等非交互式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中的“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是用于描述交互式传播的特征的,在网吧等局域网中提供交互式传播,虽然受到地域范围限制,仍然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还有一些观点已被吸收进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司法政策,如“避风港”中的“免责条件”应当被解释为免责的“充分但非必要条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符合“免责条件”但无过错的仍然不承担赔偿责任。
金泽刚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抢劫罪详论》一书以抢劫一罪为研究对象,共计66万字,开创个罪研究之先例。该书几乎研究了抢劫罪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尤其是对普通抢劫罪的行为与对象,抢劫罪的八类加重形态,抢劫罪的各种拟制形态,以及抢劫罪基本犯和加重犯的停止形态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其中,关于抢劫杀人案件中故意杀人罪的独立性;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评价;抢劫加重犯的因果关系; 犯罪客体对抢劫加重犯既遂形态的影响等问题的见解独到而深刻,引领学术前沿。全书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材料丰富多彩,最终形成了研究抢劫罪的完美体系。
黄 韬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公共政策法院:中国金融法制变迁的司法维度》一书以中国金融市场为特定背景,考察了法院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并对各种有代表性的金融司法现象加以描述和解释。该书揭示了这样的现实,即:中国法院对于金融市场而言,它并不是一个单纯的适用法律以解决争议的国家机构,而是扮演了一个国家公共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角色。同时,通过描述和解释法院和法官在中国金融法律制度形成和变迁过程中所彰显出来的公共政策属性,该书的研究意在强调中国法院和法官的行为决策是由转型金融市场和司法结构中的各种现实外部约束条件以及法院和法官最大化自身利益的内在行为出发点所共同决定的。
张永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监督处副处长
《英国强制执行法》一书是国内第一部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系统研究英国强制执行理论与实践的学术专著。该书从我国强制执行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出发,全面考察了英国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强制执行的本质是权利救济,既包括公力救济也包括自力救济,并以救济(执行)的方法及程序为进路,对英国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形成了以权利救济为基点,以救济(执行)方法及程序为主线的权利救济型强制执行理论体系,不仅为我国强制执行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我国强制执行立法和实践提供了新的参考。
陈海锋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刑事审查起诉程序正当性完善研究》一书指出,我国的审查起诉程序,存在程序封闭、当事人参与不足,以及审查的行政化、书面化等问题,加之过程中检察机关的自我主导、自我评判,审前公诉权的正当化严重不足,由此也导致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检察官的办案独立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公诉权的制约一般包括公诉权行使前的准备、公诉权行使的程序和对公诉决定的救济等。境外主要法域大多着重于对公诉决定的司法审查,相比之下,我国有一个独立的审查起诉程序作为支撑的平台,通过对其进行必要的设计与改革,使其具备司法化的运作特点,应当可以成为我国审前程序公诉权正当化的正途。
杨 华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
《海洋发展战略中填海造地的法律规制研究》一书指出,当前国际社会岛礁主权、海域划界和海洋资源争端等矛盾日益尖锐,海洋问题全球关注,我国海洋战略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但是我国的海洋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亟待提升。面对因填海造地行为致使海岸线缩短近2000公里,大小岛屿消失近1000个,因填海造地引发大量诉讼案件、群体上访、群体诉讼案件日益上升,海洋生态遭受巨大风险以及填海造地可能引发国际纠纷的隐忧的社会现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中亟需完善填海造地立法。我国对填海造地的现有立法和政策规定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国家层面存在鼓励填海造地和限制填海造地并存的矛盾性规定; 第二,沿海11个省市自治区有9种填海造地立法模式。地方层面“九龙治水”的填海造地立法一是造成了有关填海造地的管理混乱,二是肢解了国家层面对填海造地的限制性规定。鉴于上述分析,该书对建立专门性的填海造地立法提出了建议。
蒋传光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
《中国特色法治路径的理论探索》一书指出,在建设中国法治社会时,强调道路选择的“中国特色”,不可盲目地、机械地照搬照抄别国的模式,这个命题是成立的,也是可论证的。该书从中国特色法治之路的内涵,当代中国特色法治社会的构建,意识形态对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主导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的探索及其成果,民族传统对宪政模式的选择,当代中国特色先进法律文化创建的路径,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关系及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选择,法治思维与社会管理创新等不同侧面,系统论述了中国特色法治路径。
倪正茂
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
《激励法学探析》一书约71万字,为“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34种法学图书之一。出版后,获中宣部“三个一图书工程奖”。该书以大量史实证明中外各国都存在激励法的立法与实践。由此出发,论述了激励法学研究的意义、激励法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激励法的定义、特征、属性、分类、价值、原则、结构、运行及法律激励的救济、激励法的学理基础等,并附有近百页的“一以贯之的中国古代激励法思想”。该书为中外各国第一部专论法律激励的专著,由此开创了激励法学。影响所及,已有众多学者用激励法学理论来研究部门法中的法律激励问题,并出版了《激励法学视野下的体育法》等多种著作。
(来源于《上海法治报》2017年03月21日A06 :法治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