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目的在于服务实体经济和惠及亿万民众,其出路在于与社会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成效体现在促进传统产业跨界融合、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在经历了2015年的井喷式爆发、2016年的排雷式整顿之后,2017年互联网金融将步入高速增长时期,势必深度影响金融业态格局,再度引发金融创新浪潮。
■虞浔[华东政法大学刑司学院副教授]
横跨多重经营业态,颠覆传统金融监管模式伴随着国务院提出的“互联网+”、“普惠金融”等国家战略举措,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较之传统金融业迥然有异的成长路径,使得互联网公司和社会资本开展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移动支付、社交网络等信息技术优势,实现了资本融通、众筹、支付、信息中介和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保险、电商小贷等新型金融模式。鉴于此,国务院确立了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以及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参与的“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监管框架,为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
从人民银行向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来看,这些支付企业经营范围覆盖多个领域,主要有P2P网贷、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众筹、互联网金融门户、信息化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涉及到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金融监管协调。比如,对于互联网支付、第三方支付、网络虚拟货币,人民银行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对于由支付机构衍生出来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销售职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对于P2P网贷,银监会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对于各路资本热捧的众筹融资,证监会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深度融合信息数据,促进全面精准普惠金融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其本意就是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让列于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农户、贫困人群及小微企业,能及时有效地获取价格合理、边界安全的金融服务。
近百年来,传统金融机构主要通过网点覆盖、专人营销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务。根据业内的“二八定律”,20%的高净值客户带来了主要利润,而80%的基础客户却是成本压力之所在,实现普惠金融受制于自身规模、成本核算等诸多因素。而基于互联网兴起而生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依附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互联网,舍弃了线下的实体网点和招聘员工,利用网络覆盖的方式,提供简单、标准化的线上金融服务,服务客户越多,其单个成本就越低,服务效率就越高,更加符合普惠金融的理念。
在满足普惠金融方面,互联网金融无疑更具优势。截至2016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网民规模达到9890万。正是依托大数据技术,全面采集供货商、客户、银行等与市场主体相关数据,准确判断客户生活、信用情况以及潜在的消费需求,互联网理财市场才得以获得连续几年的快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增多,用户体验持续提升,网民在线上理财的习惯初步养成。据专家预测,互联网金融使社会普惠金融服务普及率从20%提升至40%。
超越金融中介角色,倒逼传统金融行业革新
以P2P网贷为代表的新金融魅力所在,就是依托互联网,资金的供需双方能够便捷查询交易对象的交易记录和信用评估,双方资金供求匹配成功后即可直接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且惠及面更广。但是,基于金融行业特性,最关键的无外乎风控能力,即保障资产的安全性。曾几何时,野蛮生长期的众多P2P网贷平台显然本末倒置,将重点放在宣传平台的互联网性征方面,反而忽视了金融行业最关键的安全性问题,直接诱发了“e租宝”、“中晋系”等一系列具有较大影响的网贷平台危机事件。
随着2015年以来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性加强,行业发展思路逐渐明晰,在监管思路确定的情况下愈加规范化,必将成为推动金融行业发展的下一波浪潮。由于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的高渗透率,互联网金融对于终端客户的争取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更具优势,传统金融机构对于互联网金融战略逐步明朗的情况下,未来动作愈加明显,其举措也更具有针对性。比如,在发展战略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可与第三方公司合作创新,与P2P企业的资产证券化合作,或以子公司形式参与新兴领域;在营销渠道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可以逐步构建平台化的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直销渠道作用;在金融产品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可以增强产品整合和供给能力,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
引领支付方式革命,传统金融机构退到后台
支付服务体系是一国经济金融运行与发展的核心。随着互联网行业和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被人们熟知,并且使用人群越来越多。由于具备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企业和国内外的各大银行签约,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的信用增强,其切断了银行和客户之间原来的直接联系,客户直接面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传统的银行账户全部后台化。
目前,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以快钱、易宝支付、拉卡拉等为典型代表;另一种是以支付宝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截至2016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4.55亿,互联网支付行业呈现线上、线下融合及与产业深度结合等布局方向。具体而言,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第三方支付依托支付、账户资金数据把握客户的经营状况,实现风险控制;在营销系统方面,第三方支付依托数据支持,实现精准营销,最大限度覆盖潜在对象群体;在投资理财方面,第三方支付借助通道接口,进行流量的转化,提高“沉睡资金”利用率和盈利率;在财务管理方面,第三方支付借助账号支付体系,提供财务支持,帮助促成资金的调度周转;在消费信贷方面,第三方支付依托支付、账户资金数据把握个人财产状况,提供风险可控的小额信贷支持。
(来源于《上海金融报》,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