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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稿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411

    1126,由上海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承办的“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前沿论坛”在我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50余位著名财税法学者及司法实务界专家参与,就领域法学这一法学研究范式及其视野下的财税法律行为、财税法律责任等财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教授陈少英主持,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伟教授发表致辞。

    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徐孟洲主持。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张富强指出,领域法学以具体事物为对象,比以往以调整对象的性质划分法律体系更科学,而财税法作为领域法学应以国民收入分配为内涵进行研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教授熊伟表示,在如何确定领域边界及理顺其与部门法的关系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厦门大学副教授李刚、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桦宇博士后从领域法学的视角深刻分析了领域法学的方法论以及财税法学研究范式该如何转型的问题。

    专题讨论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对财税行为进行讨论,专家学者们对财税行为理论进行了梳理和深刻的剖析,并指出应以理财治国的核心理念来指导完善立法宗旨。第二阶段,专家学者们发表了对完善税收授权立法权的建议,并从案例切入指出要将税法、民法和行政法结合起来解决税法领域适用法教义学的局限问题。每一阶段设置自由发言和点评环节,与会学者各抒己见。

    中国财税法学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常州大学教授梁文永在总结发言中表示,财税法的核心最终要回归到如何认识财税问题上来,即“三个从”:从部门法到领域法、从理想治国到理财治国、从公共财产到国家财产。

    会议闭幕式上,我校副校长顾功耘教授对各位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并对会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热烈的掌声中,此次论坛圆满落下帷幕。

    “领域法学”理论突破了传统法学理论及法学学科分类方法,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本次论坛紧紧围绕“领域法学:财税法核心问题”主题,不仅积极响应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还对财税法学的理论和思想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创新和突破。


        来源|经济法学院   文字|陈少英   编辑|熊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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