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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年报】华政司考神题“预言”娱乐圈热点

    发稿时间:2016-08-18浏览次数:787

    华政司考神题“预言”娱乐圈热点
    出题老师:法律来自生活,善于关注社会事件才能懂得真实含义
    青年报实习生 崔英 记者 刘昕璐

        周培骏 制图

     

        一道堪称“神预测”的司考刑法案例练习题因涉及“吃人老虎”、“王某”、“经纪人”等当下“热点词”而火爆朋友圈,除了看热闹的,一些专业人士也就此各抒己见,据说连许久不露面的“司考党”都纷纷冒出来。青年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神题的出题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李翔,目前,他已经因此“圈粉”无数。面对意外走红,李翔平静地说:“法律来自于生活,要善于关注生活周边的事件,这样才能真正懂得法律的真实含义。”

    青年报实习生 崔英 记者 刘昕璐

    出题老师

    撞上时事热点纯属巧合 火得出乎意料

        青年报记者了解到,神题并非网友恶搞,而是确有其事:出自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李翔老师编写的《2016年华政司考法条串讲阶段讲义-刑法》书上的一题。教材编写封面上注明时间是2016年8月16日。

        据悉,这道题目是李翔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前构思的司法考试题目,设计“老虎吃人”事件的确联系了热点事情,但能和近期王宝强离婚事件撞车纯属巧合,因为,出题时间要距离王宝强离婚事件大概提前了一个星期。

        “经纪人”的人物设定让老师备感“委屈”。“这个完全就是个巧合,经纪人完全是随意编写的。千万不要说预测之类的说法。” 李翔说,编写案例只是作为一个刑法老师为了考察同学们某一个知识点而写的,是一件很经常的事情,完全没有想到会被学生们和社会转发。

        面对疯狂转发,李翔前晚在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上特发声明:“今天司考讲课,我编写的一个案例被广泛转发,感谢。本人做如下说明,本案例系我为司法考试讲课编写的案例,也仅仅为司法考试所需,不涉及其他问题。”

        不过,这样的巧合还是让众多围观群众直拥李翔为“预言帝”,这道为复习司法考试而准备的题目也成为了网上热议的焦点,成为了一道“神题”。李翔则说,这个称呼只是大家的一种开玩笑说法,并不在意。

        “一切真的只是一个巧合。”李翔说,在最初出题时,根本没有预计到能得到大家这么广泛关注。对于老师而言,这仅仅就是一道很普通的题目。李翔还在采访中反问青年报记者:“难道这题真的有这么火吗?”

    出题意图

    贴近生活才能懂得法律 强化规范意识

        其实,在平时正常的上课教学过程中,李翔就是一个特别接地气的老师,经常会出一些贴近生活的题目。在李翔眼中,法律来自于生活,要善于关注生活周边的事件,这样才能真正懂得法律的真实含义,这样也有利于培养同学们的思维方式,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深入思考和接受法律知识。此外,不仅仅是这道题,李老师平时也会关注包括热点之外的一些事件,并不会局限于热点讨论之中。

        实际上,在这道神题中,大多数人都关注于它的热点巧合还有对于答案的争议,而李翔在设计之初还涵盖了强化规范意识。题中提及的“禁止玩手机”、“禁止吸烟”等,人们可能都是认为这些行为本身不会带来伤害,只是在特殊特定的场合下才会被禁止,所以,这道题中也暗含了老师对于禁止性的东西怎么普及社会关注的一个意识问题。

        青年报记者获悉,李翔不仅收获了“预言帝”的桂冠,现在在网络上已是瞬间圈粉无数。网友Lahm作为一个即将来到华政法律学院学习的准大一新生看到这道题都“彻夜难眠”了。大呼“我爱华政,希望能听到李翔老师的课。”

        对迅速上涨的粉丝,李翔说,非常乐意并且欢迎同学们通过选课制度选自己的课。“当然华政好的法律老师也很多,也希望同学们多多去听讲其他老师的法学课。”

    同学反响

    吸睛背后蕴含学术观点 值得深入思考

        侦查学专业三年级的李雨洋目前正在华政上司法考试辅导课程,他第一时间在课堂上看到了这道“神题”。“当时看到就觉得眼前一亮,一道题目一下子联系起了两个社会上普遍热议的话题,很新颖,很有趣。”

        除了李雨洋,班级上其他同学也瞬间被这道题抓住了眼球。整个班级都很乐意主动地开始讨论这道题,后来也随着讨论的深入,大家慢慢发现,这道题吸引眼球的背后也蕴含着丰富的学术观点,是一道值得大家思考的好题目。能在紧张的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穿插这样有趣的题目,也是班上同学们所喜闻乐见的。李雨洋称,很喜欢老师这样的出题风格,身边同学的反响也很是不错。

        曾上过李翔刑法课的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大一学生杨青觉得,这道“神题”很有意思,但并不是有趣在和王宝强的巧合上,而是体现出来刑法上很有争议的案例,探究了司法专业。

        并不是学习法律的部分同学也在题目爆出后,对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网友小梯还反问:“如果故意杀人罪成立,那以后是不是只要情侣夫妻吵架,老婆一激动横穿马路被撞的,不小心摔下楼梯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都可以怀疑老公有动机?”

    [参考答案]

    “神题”引发热议 答案期待值爆棚

        正为司法考试复习得天昏地暗的学生们看到题目时即刻露出了会心的笑容。王某?经纪人?出轨?老虎?这么贴合当下热点的思考题也真正是独此一家了。华政团委官方微信也为此开创先例,昨天凌晨发文《华政神题火了》,下午时分,阅读量即突破10万大关,下方评论更是一个接一个。

        李翔坦言,的确源源不断地收到各种消息。“我在微信上收到很多人的消息讨论题目,有专业人士也有非专业人士。很多是群里聊天的截图,有的群是国外华人建的,他们也在讨论这道题目。”

        这道题目针对的是刑法专业领域中涉及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以及刑法上的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的一个讨论,在刑法上算是难度大、争议性也大的类型。所以大家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在理论界、专业界、社会上都有不同的见解。

    答案1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陆利平律师认为,王某具有主观上杀人的故意,表现为希望其妻子被老虎咬死的心理状态。客观上皆由王某一步步安排导致,可以认定是王某实施了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2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刑法学博士生胡增瑞律师认为,根据刑法主客观相统一的理论,王某主观上有杀死马某的故意,客观上对马某实施了“好言相邀”去野生动物园的行为,以及“言语刺激”致马某被激怒并下车的行为,最终导致马某被老虎叼走并咬死。但是,因为“好言相邀”、“言语刺激”都不是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所要求的实行行为,更不是教唆与帮助行为,即王某因客观上没有实施“杀人”的行为,虽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3

        据了解,社会的热炒并不会影响到老师目前课程的安排,昨天的上课也是和寻常一样,没有特别针对此题进行讨论。不过,私底下,同学们在探讨良久后,已有了不同的“站队”,大家相互反驳,但并没有一个很完美的理论能说服众人,因此,特别期待老师能给出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答案。

        “肯定会有不同的意见。”李翔目前并没有公布自己的答案,并调侃“先让子弹飞一会儿。”他认为,这不能很简单断定是否构成犯罪,而需要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分析。

        在青年报记者的追问下,李翔透露,会在稍晚提供一份分析,但这份分析只是他个人的看法,不是一个绝对的真理。“这样的分析也只是正常教学的节奏,给予同学们一个思考的方向与思路。”

     (来源于《青年报》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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