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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理论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稿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756

    520日,由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主办,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协办,我校立法研究所承办的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理论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市社联专职副主席兼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沈国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市政府法制办原副主任顾长浩、浦东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殷珏娟和原主任陈平,上海交通大学、市社科院、上海政法学院和我校等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来自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市立法研究所研究人员和几所高校研究生等八十余人参加会议。


    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理论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与会人员围绕“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进行了研讨。郑辉和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常务副主任马贝艺主持研讨环节。沈国明就如何科学认识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对人大主导立法与人大起草立法的关系、人大主导立法与社会力量参与立法的关系,以及人大主导立法与国情的关系等重大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上海交通大学林彦教授和我校卞琳老师分别就人大主导立法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如何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作了发言。我校朱应平教授作评议;顾长浩、刘平先后结合自己的立法实践,就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以及地方立法中法规与规章的权限划分,特别是如何理解地方立法中的地方性事务、不抵触原则、先行先试等问题,提出自身看法。朱应平教授、我校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邹荣、市政府法制办原处长朱宏传从不同侧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发言。殷珏娟结合浦东新区在改革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了发言。上海政法学院胡戎恩教授、市社科院邓少岭副研究员进行评议。在自由发言后,刘松山教授作了会议总结。

    沈国明教授致闭幕词。他说,今天的会议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多问题,开得很成功。仅围绕今天提出的这些问题,研究会就有很多的课题要研究。立法学研究会依托华政,又有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都很好。希望研究会搭好政学两界的平台,做到对内有凝聚力,运作规范,活动精彩;对外有影响力,出人才,出成果,充分发挥智库作用,“下能影响江湖,上能影响庙堂”。沈国明教授强调,立法学研究会要构建立法领域话语权,加强应用问题研究,并通过研究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完成好这些使命,立法学研究会就有了立身之本和很好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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