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海市行政法学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我校行政法学科、政府法制研究院与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海市委党校、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以及我校行政法学科共七十余人参加会议。此次会议也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由国内高等院校负责召集的首次行政诉讼法实施学术研讨会。

开幕式由我校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沈福俊教授主持,我校行政法学科带头人章志远教授和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张志军主任分别致辞。章志远指出,本次会议具有较强的及时性、重要性和高端性,他还就本次会议的议程安排作了说明;张志军高度肯定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对我校行政法学科近两年的建设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行政法学研究会今后的工作内容提出了重要建议。
在主旨演讲阶段,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曹洁作了题为“贯彻新行政诉讼法的实践及展望”的报告,回顾了上海市过去一年行政审判工作出现的新变化,并就行政审判实务中的诸多热点问题发表了精辟见解;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朱芒作了“新行政诉讼法中的理论问题”的演讲,并结合诸多典型的行政案例,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问题进行全面而细致的阐述。
在主题发言阶段,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赵德关、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邓刚宏、上海市委党校教授陈保中、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教授马英娟分别作了题为“新时期行政复议的定位与转型”、“新法实施对行政行为理论的发展”、“提高领导干部的应诉能力”、“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中利害关系的认定”的报告,并立足新《行政诉讼法》文本,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的情况,从中观和微观层面对行政审判中的重要制度发展作了深入讨论;我校法律学院教授江利红、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教授陈海萍对相关演讲内容作了评议;与会学者还就立案登记、原告资格拓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在闭幕式上,章志远以“期许和奋斗”为题对会议进行总结。他认为,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为行政法学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行政法学者应当在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文本逻辑和政治逻辑之间寻找新的生长点,密切跟踪行政审判的发展走势,不断创新学术的交流机制,为新《行政诉讼法》的有效实施和行政诉讼法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作出海派行政法学者的应有贡献。
上海市行政法学界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的胜利召开,扩大了我校行政法学科的学术影响、提振了我校学科的发展士气、加深了沪上高校行政法学者之间的学术友谊、拓宽了高校与司法和行政机关及法学会合作交流的渠道、推动了国内行政诉讼法学的深入研究,并为我校行政法学科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