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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代表队荣获“2016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英文)”季军

    发稿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083

    320日下午,“2016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ICCTC(英文)经过2天的激烈角逐,在中国政法大学落下帷幕。我校代表队荣获季军、团体特等奖、最佳书状奖,并获得晋级参加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赛的资格。

    此次英文比赛,由国际刑事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同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外交学院、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18所高校代表队经过初赛选拔,获得第二轮参赛资格。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庭刘大群法官,外交部条法司孙国顺先生、John Hocking先生、刘毅强先生、凌岩女士等担任审判长。我校国际法学院代表队队员在比赛中全程使用英语流利地陈述观点,并与法官、检察官代表、受害人代表进行流利而专业的对答,先后与北京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队对垒,最终与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一同进入决赛。

       
    201511月份报名参赛以来,在国际法学院领导和导师组的关怀和支持下,在指导老师夏草的悉心指导下,在全体参赛队员和助理研究队员的全力投入和积极配合下,全队开展了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研究了大量有关战争罪、危害人类罪等国际刑法领域的文献和案例,进行了多次严格的集中训练,展开了激烈而深入的讨论。在比赛准备过程中,国际法学院的李伟芳老师、王虎华老师、王勇老师、张磊老师、于南老师和刑事司法学院的马贺老师对参赛队员们也多次给予了专业指导。

    这是我校代表队第二次参加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ICCTC,是国际刑事法院与世界各地的法律组织或大学合作,使用法院的六种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举办的模拟法庭比赛。各种语言的比赛视情况分别进行国内赛、地区赛,最后赴国际刑事法院所在地海牙参加国际赛。此前该竞赛采用中文进行比赛,后来考虑到同声传译的质量难以保证,极大降低了比赛的质量和精彩程度;经中国政法大学和国际刑事法院协商,决定从2014年起把在中国大陆举办的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用语由中文改为英文,而在国内竞赛中出线的代表队可赴荷兰海牙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代表队用英文进行最后阶段的比赛。

    赛后,参赛队员一致表示,参加这次竞赛,不但提升了学术水平,更提高了思辨能力。学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对国际刑法理论与实践的了解。(国际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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