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琳月柏年”奖教金、奖学金设立仪式暨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十周年庆活动在我校长宁校区顺利举行。我校副校长林燕萍、研究生教育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邵军、法律学院院长李秀清,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我校教师代表沈济时、叶萌,沈琳月老师生前带过的学生代表,柏年律所律师代表等出席此次仪式。仪式由经济法学院副院长陈岱松主持。
林燕萍在仪式上致辞,她与大家共同缅怀了沈琳月老师生前的优秀事迹,并表示这是我校首个以普通教师姓名命名的奖教金、奖学金,也是首个为研究生辅导员和行政工作人员设立的奖教金;她代表学校向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对我校教育事业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柏年律所与我校加强交流,开展更为紧密的合作。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蕾表示,“琳月柏年”奖教金、奖学金是以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周年为契机,为纪念我校优秀研究生辅导员沈琳月老师而设立;回馈母校是柏年律所的心愿、也是责任,希望“琳月柏年”奖教金、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母校师生继续为我国法治事业的发展而不懈奋斗。
邵军与王蕾分别代表我校研究生教育院和柏年律所签约。签约仪式后,双方进行了“追忆沈琳月老师、传承师道精神”座谈会,与会嘉宾纷纷对沈琳月老师爱岗敬业的精神、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待学生如母亲般的关爱情怀进行了缅怀与追忆。(研究生教育院)